Re: [新闻] 高房价造成年轻人不婚不生? 内政部秀数据

楼主: fifa186 (落叶)   2024-04-06 22:15:27
恩 有兴趣可以去内政部网站看原文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sms=9009&s=313544
这统计看了会让人傻眼
首先,内政部说:
如果把拥有住宅的时间点限定成“结婚前拥有房子 或 生育前拥有房子”才算入
结果显示:在结婚前“没有房子”的人,结婚率/生育率,反而比 结婚前“有房子”的人还高
所以 有没有房子,对 结婚率/生育率 的影响不大
因此不要再骂买不起房,害你不能结婚生小孩了
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问题
那重点来了,“有无自用住宅”是用什么标准去采计的呢?
内政部的标准是:
“有自用住宅”是 “未婚/未生时有自用住宅”+“结婚时/生育时有自用住宅”
“无自用住宅”是 “结婚时/生育时无自用住宅”+“未婚/未生时无自用住宅”+“结婚后/生育后 有自用住宅”
“有自有住宅”系指有登记“初次持有房屋年份”者(含共同持有),其余则归类为“无自有住宅”。
另“有自有住宅”系依个人而非家庭计算,如有自有住宅属妻子名下,同住之丈夫仍为无自有住宅。
也就是说:
1.没有区分性别,男女的房子一起合计
2.夫妻两人住一起,只有1人被算成“有自用住宅”,另1人被算入“没有自用住宅”
3.只算婚前拥有的,婚后/生育后继承之类的都算成“没有自用住宅”
话说,这种统计根本和台湾婚嫁习俗不符
而且有刻意“扩充没有自用住宅的人数”,让统计结果变成“没有房子的人,反而结婚率比有房子的人高”
在台湾,有房才能谈结婚,这责任通常都是在男生身上
结果这份统计却没有考虑性别因素,还把男女一起合计
然后,最严重的问题在于
把“结婚后继承房子的人”也算成“无自用住宅”
把“夫妻两人,只算一人有自用住宅,另一人无”
我咧
全台湾一堆夫妻,房子只在一人名下,那另一半都被算入“无住宅”了,当然“无住宅”的人数会大大增加啊
而且一堆结婚的人,都是和家人同住,有房可以继承的
却也被纳入“无住宅”,因为房子是婚后/生育后才继承的所以不算?
光是这两类,就可以帮“无住宅”的项目多凑一大票人数了
统计结果当然会变成“无住宅的人,结婚率/生育率,比有住宅的人 还要高”
如此用心良苦,努力想办法增加“无住宅”这一项目的人数
只为了证明“房子 和 结婚率/生育率 无关”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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