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嫌路人走太慢“按喇叭+挥拳” 暴躁驾驶

楼主: DCSHK (耳机)   2024-04-05 16:48:57
※ 引述《Omight (我来了)》之铭言:
: ※ 引述《obrag (欧布拉)》之铭言:
: : 嫌路人走太慢“按喇叭+挥拳” 暴躁驾驶惨遭对方“3拳KO”打趴在地
: : 1.媒体来源:
: : 三立
: : 2.记者署名:
: :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 : 4.完整新闻内文:
: : 路过的林姓驾驶不满他走太慢,于是按了喇叭后下车打人,起初洪男并未还手,
: : 但林姓驾驶未作罢仍持续施暴,洪男于是忍无可忍3拳将对方打倒,林男不甘示弱找来同
: : 伙助阵,警方获报后赶往处理并拔枪喝斥,一伙人才停手,讯后依社维法送办。
: : 调查确认林男与洪男皆有动手,虽双方皆不愿提出告诉,警方仍依社维法87条“互相斗
: : 殴者”裁处,警方强调,民众若有任何滋事或违序情事,警方绝对会强力依法执法,以维
: : 社会治安及秩序。
: 能不能请问一下
: 以后在路上被路怒89打到底怎么办
: 一开始被打不还手 对方越打越爽
: 被打到受不了 出于自卫还手马上变成斗殴
: 搞到最后我明明是被打的也会被罚
: 到底要怎样
: 被打只能跑吗?
: 要是现场有老婆小孩 没办法跑
: 那是不是只能乖乖对着89跪下挨打?
: 有卦?
先贴个护身符:
妈的贩毒港狗赶快关一关滚回香港啦废物
你的担忧也是台湾司法目前的运作方式
当初Toyz被打被围殴也是深知这点
他知道他是香港人 正确来说是中国香港人
真的被打也只能被打不能还手
人再多也不能还手
因为一但还手
对方越打越凶不说
还完全失去了提告的立足点
超派的背景我就不谈了
如果当初港仔还手
只要打到超派一下 直接变成互殴互相提告
然后考量到双方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甚至国籍
就算55赔也是港仔亏烂
就是法拉利撞拉屎菌 91开拉屎菌还是赔到脱裤子的概念
所以港仔很聪明 甚至可能已经讨论过如果被打怎么办了
回到在路上被+9打怎么办
一样不能怎么办
能跑就跑 不能跑的话就只能给他打
然后记下车牌看能不能提告
伤害罪虽然是刑事 但是+9砸警局都能没事了
其实不太乐观 就希望不要被伤得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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