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做对1件事!17岁少年买台北2千万房 这原因避掉赠与税
工商时报 傅沁怡
台北一名17岁少年今年以2,000万元购入位于新北的房地,却未被课征赠与税。台北国税局
说明,主要是少年的父亲(法定代理人)做了一件事,証明其购屋不是靠赠与而是“花自己
的钱”。
少年的父亲在买卖契约订定日后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稽征机关申报赠与税,并提示少
年存摺影本,证明该项支付不动产价金来源,系少年过去十年受赠与自父母的存款。
台北国税局查证,少年银行帐户于购置不动产时,已有足够资金,且支付价款确由少年银行
帐户支付,经核定非属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免课征赠与税。
国税局表示,少年的父母每年各有200多万元免税赠与额度,如果用好用满,从七岁开始、
十年下来、到17岁即可免税赠与4,000万元。
未成年人购置财产,如能证明支付之款项确为未成年人所有,免征课赠与税;但不能证明者
,视为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赠与,应课征赠与税。
此外,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5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所购置之财产,如
不能证明支付之价款属购买人所有者,视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法定代理人或监护
人应于同法第24条规定期限内,申报及缴纳赠与税。
未成年人购置房屋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一定要注意税法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401700424-4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