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17岁少年买2千万房 父母1招证明“

楼主: xuein (xuein)   2024-04-01 13:18:33
ETtoday新闻云
北市17岁少年买2千万房 父母1招证明“全自付”免赠与税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851/d4851001.jpg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2024-04-01 12:41
台北国税局公告一笔17岁少年砸2千万“全为自付”免课赠与税的购屋案例,引发不动产投
资圈讨论。据了解,这名花大钱在新北市购屋的民众现年17岁,由于纳税义务人的户籍在台
北市,税征稽关算是台北国税局的辖区,税务人员为此清查。
台北国税局指出,无法追课赠与税的原因,主要关键是这名17岁少年的父亲在买卖契约订定
日后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稽征机关申报赠与税,并提示17岁少年的存摺影本,证明该项
支付不动产价金来源,为少年从102年至112年间受赠与自父母的存款。
国税局表示,少年的父母每年各有200多万元免税赠与额度,如果用好用满,从七岁开始、
十年下来、到17岁即可免税赠与4000万元。
经台北国税局追查,这名17岁少年银行帐户于购置不动产时,已有足够资金,且支付价款确
由少年银行帐户支付,经核定非属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免课征赠与税。
税务人员说明,未成年人购置财产,如能证明支付的款项确系为未成年人所有,免征课赠与
税;但不能证明者,视为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赠与,应课征赠与税。
国税局也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5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所购置之
财产,如不能证明支付之价款属购买人所有者,视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赠与。法定代理
人或监护人应于同法第24条规定期限内,申报及缴纳赠与税。
关键字: 税务 ﹑ 财政部 ﹑ 购屋 ﹑ 免税 ﹑ 17岁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711144
这对爸妈真有远见,好羡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