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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三立新闻网
2.记者署名:游承霖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北色保全见少女半夜下楼取餐!强抱“嘴对嘴强吻1分钟” 下场惨了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新庄一名张姓社区保全,去年2月间,见到未满14岁的少女小美(化名)下楼领取
外送餐点,竟突起歹念抱住小美并强吻足足1分钟之久,事后小美哭着跑回家向父亲控诉
此事,气得父亲报警提告,而新北地院审理时,张姓保全否认犯行,辩称只有亲吻脸颊,
顶多就只是性骚扰,并非强制猥亵,但法官不予采信,依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
罪判他3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张男为新庄某社区保全员,去年2月9日凌晨2时许,见到未满14岁的小美下楼
领取外送餐点,假意以言语关心小美,并伸手不断碰触小美的左手,更以搭肩方式陪同小
美前往电梯处,接着趁四下无人,又见该处是监视器死角,强行抱住小美并强吻约1分多
钟得逞,小美事后哭着搭电梯上楼,向父亲泣诉此事,父亲随即带着小美前往警局提告。
张男挨告后否认犯行,辩称只有搭乘电梯前,亲吻了小美的脸颊而已,他所涉犯的顶多就
是性骚扰防治法,并非强制猥亵。
而法官检视监视器画面,发现小美进电梯后,立即伸手抹嘴巴,调整衣领后又抹了一次嘴
巴并摀住嘴巴,与小美证词“进电梯后在擦嘴巴,是因为张男强吻她,觉得很脏、很害怕
,且在电梯里面就哭了”吻合,此外,小美前后证词一致,与张姓保全过去也并无仇隙恩
怨,小美没必要罗织不实罪名,因此认定张男辩词仅为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认为,张男身为社区保全人员,不知遵守职责、维护小美安全,竟为逞一己性欲,造
成年幼的小美身心遭受重创,严重影响小美人格发展及身心健全情况,所为甚属不该,考
量张男已与小美家属达成和解,迄今均由所属保全公司按期给付分期赔偿数额,因此依对
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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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真的是母汤耶
台男真的是
看了一下地点
怎么好像挺熟悉的
但是怎么可以亲到一分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