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曾呛重判就安乐死!“德东飙车王”撞死

楼主: niburu (none)   2024-03-30 20:59:59
台湾应该要有一条交通杀人罪的罪名,然后最重可死刑,听说美国就有这种罪,因为生命
有不可回复性,怎么可以轻易的说没有故意不小心把人撞死,然后就轻判。
所以只要把人撞死,就视同杀人罪,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要去看驾驶人有没有犯意
之类的。
这样大家开车、骑机车才会很谨慎小心。甚至不敢开,就干脆骑脚踏车、走路或坐公共汽车、
捷运。
备注:猪仔国家不会怎么有理想的,猪仔人民只要经济好、有的吃就好了,经济优于一切

※ 引述《cloud3455 (云想衣裳花想容)》之铭言:
: ※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 一直觉得过失致死太轻了
: : 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 就算你说有没有杀人犯意当然有差
: : 但是无论故意还是过失
: : 他就是让人死掉了
: : 法律应该修法提高最低刑责吧
: : ps八仙吕忠吉是五年天花板
: 有要修啊,只是从2021年到现在还躺在立法院里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50902
: 过失致死罪拟修法最重判10年徒刑 “情节重大”定义引争论
: 修法过的话,以死者一人来说,最重能判到七年。三人以上的话最多十年。
: 不过其中的“情节重大”定义要怎么解释就费神了。
: 像德东飙车王这样是很恶劣,但算是情节重大吗。
: 二审判轻的原因也出来了
: 简男不服判决上诉二审,突然坦承认罪,对被撞死的妇人家属提出180万元和解金,受
伤2
: 名女高中生各30万和解金,不过被害人及家属都不愿和解。高等法院考量他先赔偿240

: 元,“尽力填补损害”,改判有期徒刑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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