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铭言:
: 刚刚看直播
: 台北市已经通知宝林老板来说明
: 结果宝林老板居然不来!
: 一早说不来,今天中午又说要来
: 结果到现在还没出现
: 台北市气炸下最后通牒
: 5点前要宝林老板给我出现
: 不然要重罚3万!
: 宝林老板不来说明要被重罚3万了!
这时候就要来了解大陆法跟海洋法的差异
大陆法
立法机构制定框架(立法院)让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酒致死3到10年 200万以下
法官裁判时会考量这件事情的严重程度为PR多少
PR70罚140万 PR30罚60万 最多200万无法超过
法官没有权力超越法规 判例权重低
恐龙的不是法官是立委
海洋法
大致框架还是会给议会等机构制定但不会绑死惩罚额度
法官裁判会参考以往案例
假设五年前有个富翁酒驾致死被罚5%财产
现在这个犯人情节更严重罚6%
几年后另一个法官拿这6%当案例往上提到7%
法规没有订死罚则 法官有权力改变上限 判例权重高
真·恐龙法官
海洋法更人性化
但缺点是谁知道这种几百年堆起来的法律屎山有什么神奇案例
培养法律系人才的难度更高
不只要记六法全书 还要记经年累月堆积起来的判例
你喜欢大陆法还是海洋法?
虽然要改变法系很难
但至少要知道该骂的不是恐龙法官而是恐龙立委
说不定哪天所有立委都被骂到受不了
主动想卸责 改成海洋法让法官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