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小车祸要女大生“做爱”赔偿 北检检察官

楼主: poeta (键盘诗人)   2024-03-27 10:31:41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小车祸要女大生“做爱”赔偿 北检检察官罚俸40万元
4.完整新闻内文:
监察院去年指控台北地检署陈姓检察官骑脚踏车与一名女大生擦撞,竟要求对方以性行为
抵付赔偿金,斲伤司法形象,提起弹劾;此外,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也认陈检此行为不检,
决议评鉴成立。两单位双双移付惩戒,惩戒法院职务法庭27日判陈检罚款,其数额为现职
月俸给总额3月,约40万元。
审判长吴谋焰指出,合议庭综合监察院及检评会移送事实后,认定陈检性骚扰行为成立,
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第5条,综合公务员惩戒法第10条的一切情状后,处罚俸3月。依陈检
年资计算,罚款3个月月薪总额约40万元,若其不服,可上诉。
5月21日晚间9时22分许,陈检骑脚踏车行经台北市万华区一处巷口,与骑机车的女大生发
生碰撞,两人均未受伤,亦无车损,女大生继续行进。陈检见她未停车处理,尾随其后追
上索赔1000元,女大生说仅有300元。
陈检表示可以性行为抵付赔偿金,并要女大生留电话,将再打电话联络;女大生暗自录音
蒐证,交付300元离开现场。5月25日中午,陈检电联女大生说自己是“那天碰撞的人”,
女大生听闻立刻挂断电话,并向万华分局提出性骚扰申诉。
警方调查后,赫见被申诉人是检察官,移请北检续为调查。北检认定陈检行为不检、未廉
洁自持,违反法官法第95条、检察官伦理规范第5条等规定,情节重大,向检评会请求个
案评鉴。
陈检表示,已透过家人向女大生表达最大歉意,向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申请调解成立,对方
撤回性骚扰申诉。事发当天,两人争论肇事赔偿至少20分钟以上,那时候加班到晚间,赶
著回家,有在开玩笑,也有表达愤怒情绪,他不觉得是在性骚扰女大生。他手机确有拨出
给女大生的纪录,可能误触。
检评会认为,陈检辩称急于回家,却仍与女大生争执长达20至30分钟,并不断以“做爱”
、“开房间”要求女大生抵付赔偿金,难认所辩属实;陈检虽辩称拨打电话给女大生可能
是误触,但从他在女大生交付300元后,要她赶快回家,却仍于5月25日中午电联自称是“
那天碰撞的人”,所辩难以采信。
检评会表示,陈检身为执法人员,不仅未循法律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还以肇事逃逸为由,
要求女大生以做爱作为抵付赔偿的交换条件,言语轻佻,对话中甚至多次提及“做爱”,
又以“开房间”、“旅馆”等语,重创检察机关形象,行为不检、未廉洁自持,谨言慎行
,情节重大,决议移付惩戒。
无独有偶,监察院也调查本案,认定陈检除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规定,并有违检察官伦理规
范、公务员服务法规定,严重斲伤司法形象,违失情节明确,去年11月亦移付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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