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东少年机构爆性侵、基金会董事是县长

楼主: BMWi3 (在那叫什么)   2024-03-26 23: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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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少年机构爆性侵、基金会董事是县长父亲 监院弹劾社会处长
Newtalk新闻 政治
林朝亿
台北市报导
发布 2024.03.26 | 16:01
针对台东某青少年安置机构多年来爆发霸凌、性侵事件,监察院3月5日通过监委叶大华、纪
惠容、林国明所提对台东县政府社会处处长陈淑兰弹劾案。而该机构所属的基金会董事之一
即是县长饶庆铃父亲饶颖奇。监委认为有违利益回避,移送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处理

台东县某一宗教团体创立的基金会设置的安置机构,近年来爆发霸凌、性侵事件,县府社会
处109年9月8日接获士林地院函通报A机构林主任涉嫌性猥亵收容甲少男事件,该处访视、清
查A机构尚有6名工作人员疑似不当对待安置儿少 ,社会处召开审认会议,仅决议裁罚A安置
机构12万元,并命其于6个月内限期改善。
监察院调查后,于111年8月4日审议通过弹劾台湾台东地方法院洪幸前主任调查保护官、台
湾士林地方法院姜丽香法官、台湾高雄地方法院侯弘伟法官等人。并纠正台东县政府。
监委认为,陈淑兰仍未善尽主管权责,有裁量怠惰及袒护不正当行为,让不当对待儿少之机
构工作人员仍续留在机构现场服务 ,其中112年3月间发生更为严重之机构工作人员强制猥
亵院生事件,损及儿少权益甚钜。
监察院于3月5日通过监委叶大华、纪惠容、林国明所提对陈淑兰处长的弹劾案。并于今日举
行记者会。
三位监委表示,陈淑兰于接获甲男事件通报案,第一时刻竟先通知A机构所属基金会,涉嫌
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6条第2项保密之规定,未善尽“儿少安置教养机构监
督管理”之责,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让A机构申办卫福部团体家庭实验计画草草结束。
该基金会董事之一为县长饶庆铃的父亲、前立法院副院长饶颖奇。该机构多年来接受县政府
委托安置青少年,签约者就是县长与机构负责人。这属公职人员之关系人,陈淑兰协助该基
金会与县府签订机构安置辅导契约书,涉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补助限制之规定

纪惠容表示,这个重大的儿少事件,这是“国家背叛”当这些家庭把这些弱势孩子交给国家
,国家没有好好保护,委托的机构可能也不对,里面一再发生问题,已经有机会给台东、花
莲,却没有好好改善,却又再发生性侵、猥亵的严重案件。这是结构性的问题,里面的生服
员都有虐待儿童的纪录。但政府好像觉得他们已经没地方放这些小孩了,政府就一再姑息这
些机构。“政府绝对有责任不能背叛这些孩子,让他们 一再受到伤害”。
对于社会处第一时间泄密给基金会是否跟饶颖奇担任基金会董事有关,叶大华说,他们110
年立案调查,有接获相关情资,有去了解。后来查证、交叉比对,无法直接证实。社会处长
也说,她109年才刚到任,所以对台东县内有多少基金会及董事会成员不是那么了解。但监
委觉得台东县基金会不过就那么几间,相关检举人认为作为一个社会处长不太可能不了解。
但没有实质直接证据,监委也不过度推论。
备注:
唉 甲甲又对青少年下毒手了!
难怪一直在那搞收养、代理孕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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