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全文
这个上法院几乎100%会输
时间轴
2016年买预售屋
2022年7月
建商提醒开始申请房屋使用执照
提醒郑先生契约规定
在拿到使用执照后一个月内需缴付尾款
2023年4月
使用执照通过,郑先生申请房贷失败
玉山银行表示:当年度的房贷放贷额度已满,无法核贷
2023年5月、7月验屋
郑先生不满地下车位充电桩
验屋时却还没穿孔拉线
郑先生:“怎么还没做好就要缴钱?”
这时候已经超过3个月还没缴尾款
2023年8月
收到建商存证信函通知解约
2023年9月
郑先生准备4000多万现金想付尾款
但建商表示已经违约
2023年11月
找消保官调解
建商给协议书
https://i.imgur.com/UhWtyUX.png
https://i.imgur.com/Hs1Mf7A.png
当中提到不能发表不利建商言论
还有罚则500万元
郑先生觉得不公平不签
这边的确有争议,但是这是违约之后的协议
不是正常的房屋买卖契约
之后建商直接把房子卖掉了
郑先生前面缴的钱被退回还要扣违约金
郑先生哭哭:还我房子
...感觉就违约验屋又在靠北
那干脆照合约不卖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