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路边乱停占用半个慢车道害死单亲妈母子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4-03-25 15:26:37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闻标题:
路边乱停占用半个慢车道害死单亲妈母子 新竹商人判刑再判赔
4.完整新闻内文:
一时贪图方便乱停车,造成他人家庭破碎!新竹县范男将小货车停在路边,车身一半却占用
机慢车道,后方骑机车载2名幼子的28岁戴姓单亲妈追撞,戴女与1子送医不治,存活儿子重
伤,新竹地检署向新竹地院提起偿还犯罪被害补偿金67万元之诉,法官判准。
检方指控,范男明知机慢车道系供机慢车行驶,不得占用机慢车道停车妨碍其他人车通行,
竟于110年2月23日上午7点多将小货车沿新竹县新丰乡竹2线乡道西向路边停车,该车中心点
在路面边线上,车身占用机慢车道,另一边车身则在路面边线外。
不久戴女骑机车前后各载1个儿子分别为6岁与5岁,行经当地因不明原因,未注意车前状况
,撞击停在机慢车道上的小货车右后侧,母子3人人车倒地,戴女与前方儿子因头部创伤送
医均不治死亡,存活儿子肝脏撕裂伤、创伤性胰脏损伤。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一审依过失致
死罪判处范男有期徒刑7月。
法官认为,范男将车辆中心点停放在路面边线上,大约车身宽度之一半有占用机慢车道,另
一半车身则在路面边线外,占用到被害人前方机慢车道,有能力却不选择将车辆停放在不占
据该路段机慢车道之空间,以避免发生后方来车追撞之危险,导致发生本件车祸事故。
法官审酌范男违规停车行为,客观上已足以阻碍他人合法行车路线,提高肇事可能性,且对
于占用部分机慢车道亦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警示,既然能够选择不违规停车,却贪图一时方
便,将车身宽度之一半占用机慢车道,全然不顾及他人行车安全,最后认定被害人戴女本身
需负6成、被告负次要责任为4成。
法官认为,检方依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请求被告给付67万8640元为有理由,应予准
许。
据了解,戴妇为单亲妈妈,在加油站上大夜班,和前夫和男友分别生下3子1女共4名孩子,
为中低收入户,家境清寒,7岁长子念国小,发生事故的是6岁次子和5岁的第3个儿子念幼儿
园,最小的女儿只有3个月大;其中,6岁次子为发展迟缓儿,平常1周4天会到复健科诊所进
行早期疗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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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先把违停讲的十恶不赦
后把违停判的不痛不痒
受害者2死1重伤
承担过失责任比违规停车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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