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文哲关于台智光的事情又说谎了

楼主: sciss1 (无)   2024-03-24 22:39:14
※ 引述《piggybill (...)》之铭言:
: 我昨天半夜po的文
: 被不知道柯网军还是柯粉嘘到xx
: 我觉得我的诉求很合理阿
: 柯文哲市府指责别人贪污
: 根据我引述的会议纪录
: 他才是跟台湾世曦关系不清不楚的人
: 为啥没有测试报告就要议员帮他的预算买单
: 他应该要讲清楚当年怎么跟世曦决定用2m的
: 内文里面李庆元议员讲的很清楚为啥不能用2m了(压缩率等等自己看)
: 柯粉有本事也去找会议纪录阿
: 有本事再把我嘘到xx啊
正好倒反,李庆元是把自己的逻辑跳跃讲得很清楚,他没有证明非要全部3M不可。
既然他想像中台湾世曦做网络频宽压力测试会建议 1.4Mbps~ 2.4Mbps范围(range)的需
求,而非需求2Mbps,
合理的下一步推论应该是,1.4~2M这部分监视器可以2Mbps,而其他需要3Mbps。
李庆元反而逻辑跳跃到全部都要3Mbps,这不合理。
他声称:
“你们(警察局)没有办法控制台风、下雨、外面环境的变化之类、车辆多寡、有无人群
、夜间状态、离峰或是尖峰”
但是这些因素所生变化已经反映在他想像中的1.4Mbps~ 2.4Mbps范围里了。
李庆元有证明不同路口位置的监视器,每一只都会遇到几分钟需要2~2.4Mbps吗?没有啊。
在此一逻辑跳跃,李庆元不给警察局局长机会发言讲到或想到这是逻辑跳跃,
而是很快把话头引到议会要以台湾世曦未做网络频宽压力测试,而删除台湾世曦已签约的
委托技术服务费为1元。警察局局长忙着讲删台湾世曦预算衍生履约争议、就没有办法验收
,后续整个系统监视就没有办法正常运作......
就这样给李庆元溜过去了。
再者,
就算柯市府在监视器测试调了影像压缩比压成很多都是50%,把位元速率3072 压到 2048
,有牺牲影像品质,如色彩还原性、视觉分辨性;真的“每一只”监视器的影像
都送SGS检测而结果每一只200万画素/2M,都低于了100万画素/2M吗?
首先就不可能每一只都送SGS吧?
影像品质调整后,到底还可不可接受根本罗生门。
议员不接受,但是真正使用的警察局接受,来调查的监察委员也接受。
连议员也有收贿的。警察局可能高层不懂基层需求。监察委员可能门外汉。
我真的也不知道可以相信谁。
可是,就算200万画素/2M的影像品质可接受的不如警察局所设定,有86%之多(注1),
真的每一只都要200万画素/3M吗?怎么看也不至于。
柯市府部分监视器2M(两线道以下),部分3M的作法,确实可以省几支才对。
真要如蒋市府依靠与台智光议3M的价来省钱,
要知柯文哲从2280/3M降到2200,蒋万安也只降到2100/3M。
古有五十步笑百步,今有降一百笑降八十?
反正据说开口合约,每年都可以议价,倒要看看明年降多少。
最后我奉劝国民党杨智妤凌涛之辈学习民进党战狼作风的,慎重选择战场,小心论述必求
合理。民进党战狼翻车玩脱几次之后,可是非常讨人厌的,莫要步上后尘。
注1 监察院调查报告112内调0032
可以看到北市府测试结果,发生于李庆元此2次会议之前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28456
(三)依据世曦公司之“整体规划报告”第二章【路口监
视设备】内容,在200万画素、15FPS、H.265压缩格
式下并考量频宽费用,单支摄影机仍须提供至少3M
bps之频宽。据世曦公司表示,当时尚不知本案工程
得标厂商及所使用摄影机厂牌,故以本案需求摄影
机200万画素、15FPS、H.265压缩格式及所需频宽2M
之条件下,加上考量断线回补0.5M因素,爰规划单
支摄影机至少需搭配3M频宽。另依据本案采购契约
书之“需求计画及补充施工规范”第1680A章【影像
管理系统】内容:“为达成频宽需求最佳化,当影像
频宽≦3Mbps,参数设定于H.265 1080P 15FPS时回
传之影像,在有车流情况下应无任何影像延迟及无
法区别影像中物件之马赛克现象。”据世曦公司表
示,制订本案工程采购契约书之“需求计画及补充
施工规范”,系依当时最新科技设备进行规划,且参
考其他标案场域,考量因得标厂商所使用厂牌摄影
机功能不同,而对于频宽需求有所弹性空间,故将
频宽需求设定为小于或等于3M,而非全数使用3M频
宽。
(四)110 年 7 月 14 日市府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资讯与通信科技)顾问
会议决议:
1、请监造世曦公司及工程承商神资公司,协助警察
局针对CCTV(Closed-Circuit Television,闭路
电视或闭路监视器)进行频宽分级,属低流量、环
境较单纯之路口使用频宽较低网络;属高流量、
环境较复杂之路口方考量较大频宽。世曦公司均
全程参与,对于会议决议表示同意,并全力配合
办理。
2、经ICT学者专家研议后,认为应由网络服务提供
者(市府光纤网络委外建设暨营运厂商-台湾智
慧光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智网公司)自行设
法解决断线影像回传问题,爰不予采购断线回补
所需增加之0.5M频宽。
(五)市府秘书长110年10月26日主持“警察局录影监视系
统汰旧换新案频宽测试分析报告”裁示:
1、本次经警察局以50支汰旧换新摄影机(200万画
素)进行测试,在3M频宽/2M摄影机测试环境下,
有9支摄影机之传输需求偶尔会超过2M频宽;如
在2M频宽/2M摄影机测试环境下,再次检测50支
汰旧换新摄影机(200万画素),当中有9支摄影机
会达到2M频宽上限(其中4支影像画面正常但偶
有延迟、另外5支影像画面有品质不佳情形,主因
为环境背景较为复杂)占比为18%。
2、请警察局持续测试新安装完成之摄影机,并滚动
修正需提升为3M频宽之比例,后续如有增加经费
需求,请于111年度预算内容纳或视需要办理追
加预算。
(六)嗣市府秘书长于111年2月22日主持“警察局录影监
视系统汰旧换新频宽测试评估会议”裁示:
1、汰旧换新案监视器建置完成之设定参数:解析
度:1080P、每秒帧数:15fps、压缩格式:H.265
及位元速率:2048kbps。
2、自111年2月1日起依议会但书内容全数调整为3M
频宽进行测试。
3、经实际测试111年1月底前已建置完成之原规划
2M频宽监视器计2,979支,分析其111年2月1日至
15日频宽流量图结果:频宽流量未达2M计2,580
支(占86.6%)、超过2M以上计399支(占13.4%),
399支频宽流量超过2M以上监视器,统计分析时
间占比情形:达2M以上时间占比未达1%计212支
(53.1%)、达2M以上时间占比达1%以上计187支
(46.9%)。频宽流量超过2M以上监视器提报市长
室会议确认是否须全数维持为3M频宽。
4、频宽流量未达2M之监视器请自3月1日起调降为
2M频宽。
5、之后陆续安装之监视器请于下个月测试15天后
即进行频宽需求检讨,需要继续维持3M频宽者请
提报市长室会议同意。
6、尔后于每月第四周提报市长室会议,依该月测试
结果确认需继续维持3M频宽之监视器。
(七)市府于111年3月23日市长室会议结论:监视器111年
2月份建置完成监视器测试结果频宽调整建议。市
府秘书长于111年3月24日同意,通知台智网公司自
111年4月1日起配合该局频宽检测结果办理频宽异
动。
(八)再查,因应“影像断线回补”所需预留之频宽,其
规划、规范、履约情形:
1、本案世曦公司在整体规划报告中规划领先厂商
于变化光源、多变化场景下,在摄影机200万画
素、15FPS、H.265压缩格式及所需频宽2M之条件
下,其影像断线回补预留频宽为0.5M。
2、第一期录影监视系统汰旧换新案采购契约书未
规划或律定“影像断线回补”所需预留之频宽。
考量频宽需求具弹性空间,避免限制竞争,本招
标案需求规范未载明回补频宽,然为达成频宽需
求最佳化,规划当影像频宽≦3Mbps,设定于
H.265 1080P 15FPS时回传之影像,在有车流情况
下应无任何影像延迟及无法区别影像中物件之
马赛克现象。
3、本案网络服务提供者台智网公司负责干线及区
域传输网络,并由承商神资公司负责建置提供现
场录影监视系统设备,当网络断线时,神资公司
应确认影像有储存于现场端记忆卡,且当网络恢
复连线时能自动回补断线期间之影像至录影广
播服务器,另依其设备影像压缩处理技术,在不
影响即时影像回传之影像品质及频宽限制下,使
用频宽余裕期间以低速补传断线期间之影像。
4、依据警察局与台智网公司于106年签订“录影监
视系统专用网络服务品质需求规范书”,厂商如
有违反“传输品质及效能测试”之项目或“通信
网络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全部阻断不通时,
应按连续故障时间减收月租费”,故如有上述断
线情形,警察局于每月给付网络费时均依上揭规
范书予以扣罚,厂商均无异议,故有关断线回补
责任,依协议书规范应由厂商负责,执行上无困
难或异议。
(九)续查,本院为了解本案监视器影像画面有否出现异
常,经抽检台北市部分路口位址之监视器影像画面
情形,状况均良好,尚未发现模糊、迟缓、破图、
停顿、消失等情形:
1、部分路口位址:
(1)中山北路一段83巷24号。
(2)南京东路1段1巷、中山北路2段27巷口(往西)。
(3)和平东路1段74巷口。
(4)光复南路456巷28号前。
(5)信义路4段265巷21弄30号对面。
(6)瑞安街210号旁。
(7)敦南街51号前。
(8)新生南路1段54巷3-1号前。
(9)绍兴南街24巷6号(停车场出入口)。
(10)福港街210巷17弄2号前。
2、影像画面状况:影像时间日期均为112年5月18日。
序号 摄影机编号 位元速率 频宽 影像时间 状况 每秒张数
1 LCCA063-01 2048kbps 2M 10:26-10:29 良好 15
2 LCCA174-01 2048kbps 3M 10:32-10:35 良好 15
3 LCDB144-02 2048kbps 3M 9:31-9:34 良好 15
4 LCDC050-01 2048kbps 3M 9:34-9:37 良好 15
5 LCDC054-01 2048kbps 3M 10:03-10:06 良好 15
6 LCDD138-01 2048kbps 3M 8:27-8:30 良好 15
7 LCDG016-02 2048kbps 2M 10:47-10:50 良好 15
8 LCEC106-01 2048kbps 3M 9:15-9:18 良好 15
9 LCEE015-02 2048kbps 3M 10:45-10:48 良好 15
10 LCIC145-01 2048kbps 3M 10:23-10:26 良好 15
: ※ 引述 《piggybill (...)》 之铭言:
: : 标题: [爆卦] 柯文哲关于台智光的事情又
: 说谎了
: : 时间: Sun Mar 24 03:07:47 2024
: :  
: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851659
: :  
: : 新闻是柯文哲的说法
: :  
: : 根据 台北市议会第13届第20次临时大会速纪录
: :  
: : 警政卫生分组审查1111006
: : https://reurl.cc/nrKyn6
: :  
: : 警政卫生分组审查1111007
: : https://reurl.cc/lg1l09
: : (不敢点自己去搜寻)
: : 主席:
: : 我补充一下,庆元议员不好意思,打断一下。
: : 刚刚世宗议员有跟我讲,第 3 笔 4 亿 6,523 万元的传输网络
: : 服务费,这部分就按照惯例暂搁,送大会政党协商,好不好?
: :  
: : 林议员世宗:
: : 局长,你在线上吗?
: :  
: : 杨局长源明:
: : 是。
: :  
: : 林议员世宗:
: : 局长,你是正义而且是明理之人,有关传输的部分,你在台
: : 中市也待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你应该很清楚。
: : 第 3 笔我和王世坚议员就保留大会发言权,也请局长跟市府
: : 、资讯局、厂商做最后的沟通,如果有一个撙节的过程,也经过
: : 二召跟本委员会都同意,我跟王世坚议员可以撤销大会发言权,
: : 否则我们就一直保留到政党协商为止。局长,这样子好不好?
: : 因为为了整个和谐跟整个传输系统合理不合理,我请局长务
: : 必要处理这个工作,在场的犯防科也是一样,这是我个人的立场
: : ,庆元兄如果还有其他的立场我都予以尊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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