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uCat (骑山猪撞教官)》之铭言:
: 就这种王八乌龟蛋
: 罪大恶极 诚小人矣
: 根本就不应该逮捕归案 即使归案了也不会判死刑
: 应该当场就地格杀
: 我们国家的法律 太莫名其妙了
: 还到警局开枪咧
: 这种的就应该把他打成蜂窝 还跟他玩什么法律
: 干 他妈废死的全部给我出来 老子一个一个骂爆你们
: 苗博雅你出来压 别躲啊
很显然,这个持枪扫射者,已经丧失理智了。
这个论点,有人反对吗?
一个丧失理智的人,在乎死刑或无期徒刑
或关10年20年的差别吗?
既然不在乎了 还讲死刑有什意义?
然后,一个人是为了什么丧失理智?
当场就地格杀,真相就不会大白了
这是谁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