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3婚男性侵少女逼下海 被判67年半“1原

楼主: zxc17893 (嘻嘻)   2024-03-21 07:35:36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2024年03月21日 07:29
3.完整新闻标题:
3婚男性侵少女逼下海 被判67年半“1原因关14年半”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有过3段婚姻的男子阿强(化名)透过网络结识未满14岁的少女A,交往期间竟因缺钱花用
等理由,逼迫少女下海、卖裸照,甚至施暴性侵。南投地院法官审理之后,依儿少性剥削
意图营利等9项罪名,判处阿强有期徒刑67年6个月,但因累加刑期太长,违反罪责原则,
最终宣告应执行14年6个月,并科罚金15万元。
https://imgur.com/BU77g4E.jpg
▲阿强对A女施暴被法官判刑67年半,最终应执行刑期为14年半。(示意图/VCG,与本案
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在2021年间透过网络结识A女,他明知女方未满14岁,仍决定交往同
居,后来因缺钱花用,竟逼迫A女与他人进行性交易、拍摄裸照,只要不听话便暴力对待
、性侵。
事情曝光之后,阿强被一状告上法院。南投地院法官认为,阿强的行为罔顾A女的身心人
格健全发展及心灵感受,对女方造成巨大的生理与心理伤害,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加谴
责,而且他虽然已经坦承犯行并达成调解,迄今却仍未给付分毫。
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儿少性剥削意图营利等9项罪名,分别判处阿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
10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总计67年6个月,但考量到累加刑期过长,违反罪责原则,最终宣
告应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科罚金15万元,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役,全案仍可上诉。
● 《东森新媒体ETtoday》关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
骚扰,请立刻拨打110报案,再寻求113专线。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tinyurl.com/s5sert8f
6.备注:
67年6个月缩短成14年6个月少了53年有期徒刑耶o'_'o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