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没这女儿”!啃老还欠高利贷 父逐出家

楼主: sploo (正确的方向决定一切)   2024-03-20 13:54:33
1.媒体来源:TVBS
2.记者署名:蔡明勋
3.完整新闻标题:“没这女儿”!啃老还欠高利贷 父逐出家门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女子,大学肄业后长期待在家、没有出门工作,生活所需都是父母供应,但她
沉迷酒店、还欠了高利贷,父亲一开始帮忙偿还五百万,她也承诺不再犯,没多久却再欠
下一百多万,再度回家要钱后,还是不知悔改继续借,让父母忍无可忍,提告将她逐出家
门。
记者郭颖:“新北市一名男子不满自己的女儿,长期在家啃老不工作,而且在外面又染上
了一堆坏习惯,已经严重影响到家庭生活,决定要提告把她赶出家门。”
这名26岁女子小萱,过去就读北部一间大学,但因为和同学相处不愉快,起冲突后常常翘
课,成绩不好最后休学,后续一连转了三次学,最后还是没完成大学学业。但她没有工作
而是待在家,由父母提供她吃住还给她生活费,不过她似乎没有节制,在外头吃喝玩乐的
时间越来越长,没钱了就回家要,让父母难以忍受。
记者郭颖:“这名女儿最后甚至是沉迷酒店消费,因此积欠了大批的债务,父母一开始打
算帮她偿还,她也决定改过自新。但最后还是一犯再犯,让父母忍无可忍。”
小萱从前年三月开始,就三不五时上酒店玩,还被怂恿借高利贷,积欠了数百万元。一开
始父母不忍心,给了她五百万让他去还钱,她也写悔过书承诺不会再做一样的事,但没多
久又欠了187万。这回又回家拿钱而且还是持续上酒店,父母终于忍无可忍诉请由家分离
,法院认为是正当理由获准。”
非本案律师黄柏荣:“在法院过去的实务可能认为正当理由包含,已经有独立的经济能力
、应命其他独立生活,或者说他的家属的情况,以及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支出,和团结和谐
程度等等。这些都在法院曾经被认定,是一个正当的理由。”
子女年满十八岁,没有共同生活目标,或是频繁争吵,被认为行为失去家庭功能。家长又
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就能诉请由家分离。大学肄业在家啃老,家里帮忙偿还七百多万还
是不悔改,父母实在心寒不再帮忙,要她离开家里学着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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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是这个女儿太傻还是酒店太恐怖,两年700万,太会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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