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涉诈领加班费又查出“不明来源财产” 二审判决出炉
10:142023/06/14 中时 林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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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陈梅钦涉嫌诈领加班费6136元,且帐户内有1537万多元现金存入,
被诉财产不明来源罪及诈欺取财罪(本报资料照片)
前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陈梅钦涉嫌诈领加班费6136元,且帐户内有1537万多元现金存入,
被诉财产不明来源罪及诈欺取财罪(本报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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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陈梅钦涉嫌诈领加班费6136元,且帐户内有1537万多元现金存入,
被诉财产不明来源罪及诈欺取财罪,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陈梅钦无罪,检提上诉后,台
湾高等法院二审仍判决无罪,检察官如果要上诉须符合刑事妥速审判法的相关规定。
检方起诉指控,陈男担任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时,并无加班之事实,竟先于个人人事
差勤系统线上不实填载日期、时段申请加班,共计22小时,并将其中12小时申请于2018年
5月25日及28日加班补休,再于2018年5月15日制作内容不实之“加班费请领单”,诈得8
小时共6136元之加班费。
另检方指陈男在2012年到2016年承审数件诉讼案期间,多次遭检举私下接受律师招待买春
、收受贿赂等情,经调查他在担任士林地院法官时薪资转帐使用帐户,各年度都有来源不
明现金先后由他及不知情之其配偶存入,且陈男未为诚实合理之说明,与其担任法官之俸
给有显不相当情事,涉犯财产来源不明罪嫌。
中时新闻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14001842-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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