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香港国安条例通过“2条影响最大” 叛国

楼主: mongi (大体老尸)   2024-03-20 06:28:37
香港国安条例通过“2条影响最大” 叛国叛乱无期、煽动意图7年
Ettoday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香港立法会19日晚间全票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
,预计3月23日生效,除了明订叛乱、叛国等罪可以判处终身监禁外,对于民众或媒体影响
较大的,分别是煽动意图、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等罪,另外关于境外干预、涉及境外势力更是
贯穿整个法条。
基本法23条原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
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
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
立法会在这次审议法条的过程中,针对草案内容并没有太大增减,草案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
,分别是叛乱、叛国及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等3项,违反者得判处终身监禁,对于居
民或旅客影响较大的,分别是煽动意图、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等罪。
草案对于“煽动意图”定义十分广泛,包含意图引起中国人、香港人对中国制度、机构产生
憎恨、藐视或叛离,意图引起不同阶层、地区居民间的仇恨,煽惑他人进行暴力作为或不遵
守法律或命令。
违法行为除了实际进行煽动外,还包含放映、广播、刊出或输入具有煽动意图的文件或书籍
,违者最重可处7年徒刑,若涉及境外势力得处10年徒刑,另外若管有煽动文件或物品,也
可以被判处3年徒刑。
草案对于“国家秘密”定义同样广泛,包含关乎中国与香港等地的重大决策、军事、外交、
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或警方侦查机密、涉及中央与香港之间关系的秘
密等,香港特首亦可以发布证书认定国家秘密。
罪刑部分,任何人非法管有国家秘密得处3年徒刑,若有危害国家安全意图得处5年;非法获
取国家秘密得处5年徒刑,若有危害国家安全意图得处7年;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非法披露因
间谍活动所得的资料等,均得处10年徒刑。
境外干预、涉及境外势力等词更是贯穿整个法条,像是有许多罪名若涉及境外势力,刑期均
会加重2至4年不等,且草案也增订境外干预罪,任何人若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法手段意图
带来干预效果,最重可处14年徒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0/27035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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