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绿委揭机构“尽可能出养”关键 倾向找便

楼主: ThisisLongID (长哀滴)   2024-03-19 13:24:25
绿委揭机构“尽可能出养”关键 倾向找便宜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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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昀岫
近期各界关注一岁男童剀剀疑遭虐死案,民进党立委刘建国认为,并非社安网破洞,而是
人为因素无法及时启动并连结;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则指出,以儿福联盟为例,国人完成收
养需10万元,外国人士则需支付8000美金,但时间愈长、媒合机构要付的钱愈多,所以会
倾向找便宜的保母,并尽可能地出养,毕竟机构不想做赔钱的事,只是如此一来就难以确
保品质。
林淑芬今天在立法院质询时指出,剀剀的外婆和保母签约,但支付保母费的却是儿盟,“
这样的对价关系不太对”,出养过程花费愈久,需要付的钱愈多,为什么机构会冒着可能
赔钱的风险做这件事,所以往往会找便宜的保母,品质自然难以确认。
卫福部长薛瑞元说,这是之后要修正的机制,希望走委托安置流程,以剀剀案例来看,原
先的保姆每月费用3万元、疑似虐死他的保姆则为2.6万元,林淑芬质疑“剀剀案不是漏接
,而是社会安全网本身破洞、不安全”。
薛瑞元表示,现在就是发现问题,需要纠正,“我们执政8年你才说要纠正过来?觉得满
遗憾的”,林淑芬表示,这在道德上风险太大了,运作上会让保母的服务寻求最便宜的、
风险就更大,出养也要保证成功,否则就会赔钱,无疑是把待出养的儿童推入深渊、道德
性风险瑕疵太大,令人相当遗憾。
林淑芬指出,依据儿盟收养媒合服务收费金额及项目表,依照“国内服务”收养,第一阶
段“申请与准备教育课程”,需支付新台币2万元、第二阶段“收养评估审查”,需支付
新台币2.5万元、第三阶段“媒合暨共同生活与法院送件、裁定后服务”,需支付新台币
5.5万元。
如果是“跨国境服务”收养,林淑芬指出,第一阶段“申请与媒合”,加上第二阶段“签
约至送件”需4000美金,第三阶段“送件至认可确认”同意需支付4000美金,总计8000美
元。
刘建国质询提到,食安、儿虐都不是现在才发生,过去发生的相关事件与内容,都应该可
以因应,此案不是社会安全网破洞,而是人为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启动与连结,造成孩子
在安全范围里,遭受最痛苦的折磨、被极尽虐待,公部门却直到最后才知道,甚至不是政
府机关主动发掘,这个事情需要好好检讨,社政、卫政到警政,到底哪个环节出问题?
薛瑞元坦言,很多环节都出问题,第一点在新北市社福中心,剀剀的生母将孩子生下后就
消失,真正要处理的应该是孩子的问题,重点却被放在如何完成收养程序,“一下子丢给
儿盟,等于孩子就没事?到现在新北市还没结案,也没有评估孩子是否得到最佳照顾”。
薛瑞元表示,过程中,祖母已聘请另外一位保母照顾一年,期间没有问题,儿盟接手后却
把小孩从原保母手中移开,交给另外一个县市的保母,这样的行为就非常奇怪。刘建国追
问,为何出现这种行为?却未遵循监护人的意见安置孩子?
薛瑞元解释,像儿盟自营照顾机构,也没有自己的寄养家庭和配合保母,但又认为与保母
不是契约关系,不想或没有能力对保母监督管理。刘建国指出,难道小朋友生命是物品?
谁比较便宜就谁处理?薛瑞元强调,他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但这是一个可能的原因,
现在就是处理改善。
刘建国说,现在要求评估、媒合、访视等流程不能由民间机构统包,由地方政府来做,因
为地方本来就有委托安置系统,且有定期机制监督执行状况,这也是未来要检讨改善的部
分。
刘建国也问,这已是命案,是不是间接杀人?薛瑞元表示,“不敢这样说”。薛瑞元指出
,儿少权法草案已提出这点,但部分地方政府、民团与专家反对,认为维持现状比较好。
应安排扩大全国县市会议,看哪几个县市反对。上部分欧洲国家的收出养由政府把关,如
此不会有机构落差,但台湾目前由收养机构自行安排,以至于收养人,一定要到出收养孩
子县市接受当地媒合机构课程,但评估费用不一。薛瑞元说,这次儿少权法修法也纳入调
整。
https://udn.com/news/story/123967/7839441
儿福拿了一堆捐款 中途孩子斤斤计较保母费 急着把孩子脱手收出养费
怎么听起来比起爱心社福更像是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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