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黄国昌FB 莫名奇妙的法律见解 台湾沦为诈

楼主: n7368827 (Ning)   2024-03-19 1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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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奇妙的法律见解 台湾沦为诈骗天堂
因为没有制定《弃保潜逃罪》,落跑没有成本,这件事我已经讲了无数次;然而,从上个
月总质询时陈建仁院长的态度来看,持续“研议”是可以预期的。
法制上的怠惰,已经导致公平正义的天秤彻底失衡;更严重的问题是,在欠缺完善防逃法
制的情况下,法院竟还自创标准,让科技监控沦为虚设。
基层检警好不容易将诈团一举侦破,却在审理期间,因为基隆地院自行认定电子脚环监控
的期限为9个月,所以在主嫌戴上脚环满8个多月后,因表明不会逃亡、请求解除脚环,法
院也就同意。
结果,电子脚环一解除,诈团主嫌马上就马上跑了!此举让基层检察官炸锅,直言“刑事
被告科技设备监控执行办法”根本没有限定九个月的期限!
请问司法院,到底是谁让基隆地院可以恣意创设法令所无的九个月期限?其他案件为何就
没有这个莫名其妙的限制?
法院自己创设防逃期限只有9个月,9个月一到就解除放任,如果此例一开,那所有案件都
不用防逃了, 整个防逃机制干脆废掉好了!
基隆地院和司法院应该出面向社会清楚说明,到底依据为何?现在诈骗主嫌跑了,谁要负
责?绝不能让法院的恣意,使台湾沦为诈团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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