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呛韩不懂?洪申翰:唱名3次不在场可

楼主: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24-03-19 00:21:56
※ 引述《chart (まどか NO.1 \(^O^))》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 2.记者署名:刘宛琳
: 3.完整新闻标题:呛韩不懂?洪申翰:唱名3次不在场可跳过不适用总质询
: 4.完整新闻内文:
: 立法院总质询上周五发生因质询立委不在场,立法院长韩国瑜唱名3次即宣布了休息,

: 民进党立委抗议剥夺质询权。其中一位“被跳过”的民进党立委洪申翰今晚表示,唱名
3
: 次不在场可跳过,不适用于总质询。
: 洪申翰表示,许多人会以“立法院议事规则”第29条:“登记发言之委员,经主席唱名
3
: 次仍不在场者,视为弃权”来说韩国瑜符合议事规则,那显然没看清规范。
: 洪申翰表示,此规定是规范“广泛讨论的登记发言”,而非是总质询的议事程序。立委

: 总质询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议事规则的位阶层次不同,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洪强调,

: 没有说谎,请不用望文生义的影射。
: 此外,洪申翰也表示,有人在社群媒体上发了张上周五的时序说明,写当日11时30分和
13
: 时50分他都有被议事处“通知”,似乎在影射他有被通知到总质询时间调整。但真相是

: “至始至终,我都没有被通知陈亭妃委员改书面质询”。
: 洪申翰强调,他和办公室一直都没有从议事处收到陈亭妃改书面的讯息;而议事处建议

: 进场的时间就是14时35分。以上的讯息,和他前几天的发文和受访并无违背。
: 立法院议事规则第29条规定,出席委员请求发言,应亲自向主席台议事处签名登记,并

: 登记顺序发言,如经双方同意者,得互调发言顺序;登记发言之委员,经主席唱名三次

: 不在场者,视为弃权;主席得于讨论适当时间,宣告截止发言之登记。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839596
: 6.备注:这咖到底在共啥小?
恕删
他不要再喊剥夺质询权了,就没有人在场。
https://i.imgur.com/TiiXauw.jpg
每天换理由很丢脸欸,
正常人是低头道歉下次改进的
一年才多少次的总质询,一天上去15分钟,而且立委在立法院有办公室的,可以舒服看直
播再走过去。
行政院官员是一早准时,在那边待整天的,还要等他们,好像院长部长的时间都不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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