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游韩拍正妹竟触法 遭境管滞留2.5个月

楼主: suzhou (☂☁☁☁☂)   2024-03-15 20:58:10
笑死
这人根本对媒体都只讲对他有利的说词
根据韩国“关于惩治性暴力犯罪特别法”
第14-1及14-2条
使用具有类似功能的照相机或其他机械装置拍摄可能对他人的身体产生性欲或羞耻之人,或分享、出售、租赁、提供或公开展示或放映所拍摄的内容,应处以七年以下的劳动监禁或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被拍摄人处于被动未被告知同意之下)
(此条款还特别在2020修法从5年提升到7年!!!)
请参照韩国律师的频道有完整解释
https://youtu.be/YesNaaD-BQU
我们来看看这个台男到底犯了哪些违法事实:
1.有没有未经当事人或告知当事人之下同意拍摄?有。
2.调皮的台男有没有拍摄让人产生性欲的内容?可能有。
3.调皮的台男有没有分享、提供展示?有!根据他的陈述,他直接远端分享给正在线上聊天的友人看。
警察来,他直接以现行犯被处理,正常吧?
警察来,通常会问他是否承认犯刑,看来他当下就是不承认,才被直接扣起来啊
而且到了警局,正常这种案件,几乎是板上钉钉的犯罪事实了,乖乖走认罪协商
有机会用简易庭判决求缓刑罚款,顶多未来几年禁止入境
犯罪事实这么明显去找代表处干嘛?代表处就算叫你不要找律师,也会跟你讲认罪协商啦
就是不想认罪,才会拖吧....
然后,最好韩国一个月要开销10几万台币,骗别人没住过韩国喔?
韩国人一个月月薪200-300万韩元是多数,那还是很多要养家人的
一个人在那边开销,最好要超过400多万韩元(台币10万)
不要觉得在台湾可以,出国为什么不行
巨婴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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