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称做爱消业障 下药性侵女友女儿还3P...重判13年
联合报 记者蒋永佑/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三峡区一名林姓男子2020年2、3月间,竟连续7次自称神明附身要“消业障”,要
求同居女友女儿喝下不明药物后性侵,过程中还要求做爱要满7次,才能成功驱赶被害身
上冤亲债主,让法事圆满,甚至和母女同时发生性关系。新北地方法院依以药剂强制性交
罪共7罪,合并判处林男徒刑13年。
判决指出,林男2020年2、3月间,分别在住处或工作所在工厂的神明厅、住处房间性侵被
害人,每次事前都会要求被害人喝下名为牛樟芝,实则不明成分的饮料,待被害人感到晕
眩、无力反抗时再加以性侵。当中林男无视被害人拒绝或生理期,坚持内射才有法力,如
果拒绝就不能算7次里面的1次,将导致整个法事失效。
事后林男与被害人对质时,辩称自己和母女2人“或许是有一些姻缘我也不知道,什么姻
缘卡在一起…神明跟我们讲,我们3个是主要修行人…啊我也不知道说当时为什么迷迷糊
糊一定会发生那种关系”。
警讯时他又供称,是“上面”关圣帝君指示做他什么就做什么,不否认曾与被害人母女3
人一起“净身修行”,也就是没有穿衣服一起修行。至于喝饮料有放松效果,可以更快进
入“无”的状态。
为此,合议庭斥责林男,佯装以宗教名目的神棍和下药等手段,无视自己身为其母男友身
分,强制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多次,甚至找来其母加入,“显见其居心险恶,泯灭人性,非
常人可比”,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求医,恶性重大,依法予以重判。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817945
神棍吃亲子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