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两个笑话,呵呵呵
第一个,翁晓玲是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第二个,翁晓玲的老公是比她老15岁、精通宪法与行政法的前大法官陈春生
先不讨论选罢法的问题,因为没修宪的话根本不太可能这样搞,我是看不懂为什么她主张要
修选罢法啦
光讲现实面就好了,现在光一轮投票就一堆人吵着要推动不在籍投票之类的了、投票率也大
概在七成上下,如果真的要投第二轮的话,到时候是会有多少人愿意参与投票?假设不到五
成好了,那么这种投票所选出的总统的民主正当性,就一定比较高吗?
而且,每办理一次选举,就是大规模的资源消耗,诸如借场地、招选务、印选票等等,如果
国会多数党与执政党不一样,届时是否仍会愿意通过追加这部分的高额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