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人沾沾自喜发明了滚动式调整这名词,
一堆政策就这样改来改去的,
政策滚来滚去,改回去又改回来,
不会滚的就是那些高官而已
※ 引述《gta1999 (菜菜菜逼八)》之铭言:
: 1200是(含)以下或是不含,含1200都不能检举的话呢,
: 第44条第2项 “机车”不停让行人,1200
: 第45条第1项第3款 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逆向) 900
: 第45条第1项第6款 驾车行驶人行道 600
: 第
: 第53条第2项 红灯右转 600
: 第42条 不依规定使用灯光(方向灯) 1200
: 这些都是不能检举也不记点囉?
: 台湾人的乌托邦真的要来了?
: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铭言
: : 目前民众可检举的交通违规项目当中,在1200元以下的包括
: : 骑机车未戴安全帽 罚500元
: : 机车驾驶人使用移动电话,罚1000元
: : 骑机车抽菸 罚600元
: : 机车不在规定车道行驶 罚600元
: : 占用自行车专用道 (机车常见) 罚 600 元
: : 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 (如机车红灯右转) 罚900元
: : 等等
: : 这些都不会被检举达人检举,
: : 这样不是对乡民比较有利吗?
: : 为啥乡民要反对
: 将
: 车
: 的
: 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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