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追酒驾拒检车!八德警开枪意外打死女乘

楼主: ckid (可可)   2024-03-01 22:11:13
1. 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 记者署名:
记者 陈恩惠/桃园即时报导
3. 完整新闻标题:
追酒驾拒检车!八德警开枪意外打死女乘客 一审国赔判决出炉
4. 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警局八德分局曾姓副所长 2020 年 3 月 27 日深夜拦查酒驾车辆,遭吴男拒检及冲
撞警车,于是朝车后连开 5 枪,其中 2 枪意外击毙后座杨姓女乘客,杨女双亲及其一双未
成年子女向桃园市政府及八德警分局诉请国家赔偿 1001 万余元,桃园地院审理后认定,警
员违反警械使用条例使用警械规定,因而致人死亡,判桃市府应赔杨父医疗及丧葬费 35 万
3712 元、未成年子女慰抚金 250 万元;判八德分局应赔 4 人扶养费共 462 万 7758 元
,本案可上诉。
原告杨女家属主张,曾姓副所长案发当晚巡逻时,驾车追缉酒驾吴男的车至八德区建国路巷
弄内,吴为逃离驾车 2 度倒退冲撞警车,再将车头朝右行驶,曾员竟自车辆后方射击 5 枪
,意外击中乘坐副驾驶座后方的杨女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后背处,送医急救于 28 日死亡。
认为曾员使用枪械行为未合乎警械使用条例规定,桃园市政府、八德分局应负赔偿责任,应
分别赔偿 538 万 7712 元、462 万 7758 元。
被告桃市府、八德分局则以曾员发现可疑车辆以广播器令其停车受检,讵车辆拒停受检、加
速逃逸,甚至数次倒车冲撞警车,当曾员下车喝令停车受检时,吴男仍再次朝曾冲撞,遂依
警械条例规定使用配枪朝车辆轮胎方向射击,是执行职务时合理使用枪枝,符合规定,同时
认为吴男对于发生杨女死亡的结果应有过失。
法院审理认为,曾员积极执行职务拦停逮捕吴男,出发点固无不当,但未考量事故现场及车
辆已加速驶离状态,使用枪械已难达成逮捕目的,仍对车辆连续击发 5 枪,逾越必要程度
,致使副驾驶座后方的杨女因而丧命,未符合比例原则。至于被告以因为吴男迅速倒车,曾
员的生命、身体恐遭危害,不得已才朝车辆的车轮部位射击,符合警械使用条例规定,属合
法使用警械等语,即难采信,认定曾员使用警枪射击致杨女死亡,已违反警械使用条例的规
定。
法院说,被告所属警员于执行职务时,因违反警械使用条例使用警械规定,因而致人死亡,
该当于同条例所定赔偿要件,被告应依规定负赔偿责任。杨父诉请桃园市政府赔偿医疗费用
5 万 3712 元、丧葬费用 30 万元,共计 35 万 3712 元;杨的子女诉请桃园市政府给付
慰抚金 250 万元部分,为有理由,应予准许。杨女双亲请求扶养费部分,依霍夫曼式计算
法,杨父扶养金额为 87 万 4716 元、杨母 99 万 4617 元即属有据;未成年子女请求扶养
费部分,主张分别受有扶养费 128 万 5384 元及 147 万 2615 元损害,即属有据,应予准
许。
5.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不可用 YAHOO、LINE、MSN 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03322
6. 备注:
这就是台湾警察的处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