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公主”张采婕挺林昶佐遭指“卖莱猪” 她告网友求偿结果出炉
联合报 2024-03-01 10:06 记者 林孟洁
东门市场“猪肉公主”张采婕,被刘姓网友认为曾是挺进口“莱猪”的前立委林昶佐团队成员,刘在张女脸书粉丝专页留言“妳卖的一定是莱猪”,刘最终获判无罪确定;民事部分,张采婕认为名誉及商誉受损,提告求偿72万余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张女败诉,刘免赔,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刘不满林昶佐对我国进口“莱克多巴胺”饲育美国猪肉的立场,且认为张采婕曾参与林的问政团队,2021年7月3日在张女脸书经营的“采婕Charlene(东门信义肉舖)”粉丝专页留言,“猪肉妹,被起底,原来就是闪尿团队的一员!闪尿那么挺莱猪,妳卖的一定是莱猪!”
检方认为,刘未查证,以不实流言指张女经营的“东门信义肉舖”贩售的猪肉含莱剂,犯诽谤、妨害信用罪;法院认为,张女是非典型政治人物,但对公共事务有影响力,应有较高忍受的义务,判决刘无罪确定。
民事部分,张采婕认为刘除了在脸书留言外,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再度发表相同言论,指摘肉铺贩售莱猪,已损害她的名誉、肉铺商誉,请求刘赔偿72万3600元精神慰抚金、营业损失等。
刘反驳,他的留言属于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范畴,且已获无罪判决,他没有侵害张采婕的名誉及肉铺商誉,且他接受采访只是陈述遭提告的经过,也没有损害张女名誉,请求法院驳回诉讼。
台北地院根据张采婕自身贴文、媒体报导,认为张女曾是林昶佐的问政团队成员,而林昶佐支持进口莱猪政策众所周知,张女也是累积一定名气、对公共事务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公众人物,应承受较高程度的忍受义务。
判决指出,刘的留言有陈述认定张采婕贩售莱猪的根据,并非刻意捏造或虚假,并没有侵害名誉或商誉,另刘接受媒体采访只是再次陈述发表留言的经过,也没有侵害张女名誉权及肉铺商誉,判决张女败诉,刘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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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市场“猪肉公主”张采婕,被刘姓网友认为曾是挺进口“莱猪”的前立委林昶佐团队成员,刘在张女脸书粉丝专页留言“妳卖的一定是莱猪”,刘最终获判无罪确定;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张女败诉,刘免赔。图/翻摄自采婕 Charlene (东门信义肉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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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市场“猪肉公主”张采婕,被刘姓网友认为曾是挺进口“莱猪”的前立委林昶佐团队成员,刘在张女脸书粉丝专页留言“妳卖的一定是莱猪”,刘最终获判无罪确定;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张女败诉,刘免赔。图/翻摄自采婕 Charlene (东门信义肉舖)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01616
备注:合理怀疑,留言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