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认同缩短陆配取得身分证年限?陈昭姿“

楼主: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24-03-01 11:48:01
民众党陈昭姿、陈智菡都有提出相同的文件,也就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三次
国家报告”的“执行情形”,写着这样一段文字:
将大陆配偶来台取得身分证年限调整为与外籍配偶一致,拟具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
系条例第 17 条修正草案,该草案于 2016 年经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完竣,尚待立法院
完成立法程序。
具体可以去搜寻《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形-签约国根据《公约》第 40 条提交
的第三次国家报告-中华民国 (初编会议版本)。这份报告(2019年10月)的第428项就有上述
提到的这段文字。
https://tinyurl.com/37hrwjws
不过我国应该没有加入联合国,也没有签约两公约,只是把两公约转为国内法化,简称为
两公约施行法 (两公约也就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
我国是仿照联合国方式,每四年一次邀请国际人权专家来台湾审查并且提出国家报告,这
份第三次国家报告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这个《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形,上述黄字提到的那段文字根本有问题吧
,根本就没有更新到现况,两岸关系条例17条根本就没有把陆籍配偶改成跟外籍配偶一致
,哪来的立法院初审完竣?
2012年马政府,行政院院会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
,后来是2016年2月开始审这条修法草案,到这边为止是正确的:
https://tinyurl.com/mrxmparf
2016年6月13日(立法院绿营68席过半),搜寻一下两岸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内政委员
会初审,根本没有通过这项修法好吗?
我还特地去搜寻“两岸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 初审完竣”这关键词:
当时的内政委员会是国民党黄昭顺主持,6/13确实有提出国民党版本的(马政府时期行政院
提出的修正草案,让6年缩短为4年的版本),但是蓝绿立委僵持不下、两度休息之后,直到
法定散会时间五点半,绿委全部离去,黄昭顺才和同党立委林丽婵及徐榛蔚及书记长林德
福赶回来,6点42分只花3分钟就宣布完成初审。
这个举动“引起绿委高度不满,痛批程序不合法、初审也没有效力”;
并且6月27日继续审查相同的修法草案,“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后,下午内政委员会
用表决方式初审通过民进党团提案,陆配取得身分证年限仍维持现行6年不变。”
很明显民进党立委是反对这项提案的,从2016反对到现在,国民党的提案并没有通过。
国民党和民众党要以人数投票表决通过修法是你们的权利,但不要把文件讲成民进党支持
修法,那文件写的初审完竣大概是指黄昭顺当时程序不正确随便通过的,事实就是后来民
进党用表决方式就否决提案了,根本不能说民进党当年有支持这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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