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鸟人喂食野鸟群聚 楼下邻居鸟屎、残渣为患求偿获赔
自由时报 记者蔡清华
高雄市住在大楼7楼的黄姓住户,发现自家阳台鸟屎、饲料残渣掉落愈来愈严重,为楼上住
户在阳台放饲料盘喂养野鸟,造成野鸟成群聚集一度多达30只,经多次协调未果怒告求偿,
法院判楼上严姓住户应赔偿3万元清洁费,可上诉。
判决指出,原告黄男2022年2月7日起,发现自家阳台出现大量鸟饲料壳,经查访才发现是楼
上严姓住户在阳台放饲料盘喂养野鸟,导致野鸟啃食饲料后,残渣或饲料壳掉落至房屋之阳
台。
双方在同年3月31日曾前往派出所协调,严同意将饲料盘收起且不再喂养野鸟。然而,黄男
仍持续在自家阳台发现鸟饲料壳,且野鸟聚集在被告房屋阳台之情形也越来越多,但每次向
被告要求改善,均遭被告否认有持续喂养野鸟之情况。
隔年4月、5月黄连续在大楼管委会召开会议期间提出陈情并要求改善后,状况仍持续至隔年
5月,黄男主张,从2022年2月至隔年5月共16个月,均要花费时间清洁阳台,影响其居家安
宁与居家环境卫生,提告求偿清洁费用损失9万6000元。
严男则辩称,双方在派出所协调后,已将阳台多处进行消毒并撤掉盆栽,亦无继续养鸟之情
形,主张原告提出之证物感觉莫名其妙。
法院勘验原告所提录影档案画面与拍摄照片,被告房屋阳台经以雷射笔照射造成惊吓效果后
,可见很多只小鸟从被告房屋阳台起飞之情况,且部分影片可发觉小鸟遭受惊吓飞离数量多
达2、30只。
参酌原告阳台持续累积、掉落鸟饲料壳数量,与原告提出之影片、照片,客观可见鸟只聚集
之情形等迹证,认原告请求之损失金额应以3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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