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潘姓员警更被起底过去因为取缔酒驾,因为骑士辱骂脏话员警立刻压制,但时间长达8分
: 钟,被当事人提告伤害,高院改判潘姓员警四个月有期徒刑,还要赔偿30万。这回又接连
: 遭民众检举申诉,遭控员警被警局列为优先汰除对象。
台湾的法律不是本就这样吗?
警察值勤时 被骂脏话 可以把人压制在地摩擦
现在又不行了?
当然 我个人也觉得这样不合理
有些人喜欢说 美国警察可以开枪
但那是受到反抗 或是不把手放在视线可见处
才可以开枪
在美国 如果人家手放得好好的
然后嘴上要骂警察:You fucking cunt! I will enter your mother's cunt!
其实警察也不能怎样
包含中国、香港的警察 不能单纯因为语言暴力而压制
但台湾却给警察这个权力
那觉得不合理 就直接修法改掉 订出明确的规定
而不是说 压一下可以 压8分钟就不行
这样让警察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