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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xxx (进击の暖男)
2024-02-25 13:06:06外配忍了20多年!夫每月仅给1万养5口 法官判离婚
自由
2024/02/24 18:06
〔记者陈冠备/彰化报导〕彰化县一名外籍配偶A女嫁到台湾20多年,丈夫B男每月只给1万
元,她要照顾公公及养3个女儿,只好兼了3份工作赚钱养家,但B男依然故我,A女在忍无可
忍到法院诉请离婚。彰化地院审理,法官认为二人感情尽失,并分居多年,已达难以维持婚
姻之重大事由,判处离婚。
判决书指出,B男长期在中国工作,1998年与A女结婚后育有3名子女,起初B男每月寄1万元
给A女,作为支应家庭全部开销的生活费,私下则把存摺及印章放在自己哥哥保管,不让A女
有机会拿到钱。离乡背井的A女只好兼3份工作养家,2001年后B男返台工作,仍坚持每月只
给1万元,但家中吃饭人口多一人,A女只得更认真兼差,两人感情也因此疏离,分房而睡。
A女主张,B男每天下班就坐在电脑前玩游戏到凌晨,对家务几乎没有参与。2013年间她车祸
受伤,无法再兼差,此时B男却断绝提供生活费,她被迫去学按摩并与朋友开设按摩养生馆
维持家计,每天工作到凌晨2点;有时太累就睡在店里,渐渐的自2017年开始分居,认为两
人关系已形同陌路,因此要求离婚。
两人女儿出庭作证时表示,爸爸妈妈很少互动,连过年过节,妈妈要去卖东西,爸爸也不会
协助,还会指责妈妈不做家事;但实际是1万元生活费根本不够应付全家开销,爸爸还会因
为妈妈工作晚回来抱怨,如果再把家当旅馆,就要离婚等语;但爸爸下班后只会在房间玩电
脑,连照顾爷爷的事都是妈妈处理,后来妈妈搬出去住,爸爸也没有挽回或改变。
对此B男主张,A女工作地点也在住家附近,并不能以工作理由而不返家,当成分居的正当理
由,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官审理认为,两人因财务经济、家务分担问题沟通不良,迄今分居已逾6年,显见双方感
情尽失,夫妻生活已有名无实,彼此已无夫妻间互信、互谅、互爱之基础,婚姻已经出现破
绽,确实有难以维持事由,虽然A女搬离住所,但B男长期疏于经营婚姻,亦有责任,判准离
婚,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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