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一审告输美女发言人徐千晴还被酸“离苦得乐” 高院今改判郑运鹏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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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不满新竹市政府发言人徐千晴在担任民众
党发言人时,在脸书po文嘲讽征才广告不揭露资讯“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对徐提告
求偿60万元,台北地院认为徐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评论,判决还指愿所有因他人言论所
苦者“离苦得乐”,郑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高等法院认定郑上诉有理由,今上午10时逆转
改判徐必须赔偿15万元,可上诉。
郑运鹏、徐千晴均未到庭聆判,无法得知两造对改判的看法;高院稍晚将说明判决理由。
去年5月3日,郑运鹏在脸书PO出民众党在人力银行的征才资讯,征求全职的彰化县党部秘
书起薪为2万6400元;郑认为,民众党用基本工资招聘党部秘书,验证柯文哲所说“用香
蕉只能请猴子”的理论。
时任民众党发言人的徐千晴上脸书反击,指郑委员的征才广告,联络人、电话、地址、员
工人数都不透露,“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郑运鹏要求徐道歉未果,向台北地院提起
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徐赔偿60万元,并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
北院去年9月开庭,徐千晴到庭时表示“所说都是可受公评之事”,言论对事不对人,她
看见的征才广告,不管联系人、电话、员工等,确实均未透露。
郑运鹏的律师主张,徐千晴未经合理查证,就指郑运鹏“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还透
过发文阐述征才、资讯不透明等非事实的言论,都对郑产生负面评价,实务见解都指“不
是用可受公评就可带过”。
庭讯尾声,徐千晴提及她读大学时曾网购书籍却被骗3万元,此后对相关事情都会注意,
她不认为郑运鹏的名誉会受损,反而是她的脸书被洗版超过3000则,“我才是那个名誉受
损的人”。
台北地院认为,徐女的言论并非陈述郑运鹏为诈骗集团,她的言论属于个人意见表达,也
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评论,郑作为知名政治工作者,须以最大容忍度接受社会的检视、
监督,判决书中还提到“一个人永远活在别人的认可之下,是最大的悲哀”,愿所有因他
人言论所苦者,离苦得乐,判决郑败诉。
郑运鹏在脸书发文表示,尊重法官判决,但对于判决见解无法认同;郑指出,徐千晴引用
未经他委托的征人资讯来指控他,且在法庭上承认未经查证,既然非事实,如何认定是合
理评论?法官以什么法条要求我应该“离苦得乐”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