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超商女店员遭下药性侵哭喊:法官救我

楼主: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24-02-19 18:52:48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铭言:
: 刑事这边无罪很合理吧,
: 证据不足,只因为原告看起来很惨,
: 被告就要被判有罪,那还满可怕的欸。
: 推文一堆在那边靠腰法官乱判,
: 是不是当年也支持用一本小说判人有罪啊?
: 这样可以定罪的话,以后就能陷害任何人了。
: ※ 引述 《Israfil》 之铭言:
: : 宜兰县一名从事水泥工的廖姓男子经常到超商购物,见22岁女店员小安(化名)长相稚

: 竟
: : 趁约她吃早餐时在矿泉水里下药,性侵得逞,事后又恐吓小安进行二度性侵。法院审

: ,
: : 小安身心崩溃,哭喊“法官救我”并激烈地用头敲桌子,一审判廖男10年徒刑,廖男

: 诉
: : ,最终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定谳,不过,民事上廖男仍要赔153万元,可上诉。
我是觉得当男方以女生好欺负,性侵她两次,就足够定罪了!
有时令人恶心的不是被伤害,而是加害者歹毒又变态的心理,是那种他以为伤害你,你也
在爽,或是你根本不敢反抗活该被他欺负,有这种心态的犯人,才是令人恶心的地方!
这种人在犯案时绝对没有人性!就算他逃过司法,下辈子也要小心被车撞或是被坏人欺负
的命运,我个人相信因果,一个犯了罪的人却逃过此刻劫难,未来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会欺负女人跟小孩的人,应该都会有报应!有种就去欺负强者,不要欺负弱者,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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