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NET登报要求为“强盗行为”道歉 谢国梁

楼主: CrossroadMEI (江岛十路)   2024-02-17 15:45:16
做人可以这样颠倒是非吗
当强盗的明明就是NET
背着基隆市府自己跟大日签约
然后110年自己在大日合作意向书
同意完全遵守大日跟基隆市府的契约
包含1-4楼商场所有权属基隆市这一条
结果现在跟我说2-4楼是NET的
而且是永久产权
101跟大巨蛋都没有永久了
NET怎么好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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