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基隆NET案,萤真律师也做一集解释了

楼主: martylin (马提)   2024-02-11 01:00:47
基本上就是说,基隆市政仅有停车场的所有权
2-4楼所有权是建造人
至于市府拿出的合约中规定的依促参法的第八条第一项第五条规定
物权的确是属于甲方(基市府)的
但依这条法的规定,是原始存在的建物,非后续增建
第八条第一项第四条的规定才有含后续增建属政府的
所以合约中引用的法条所有权仅含原始存在的建物
莹真律师
NET三亿盖商场,基隆市长率警强占,可以吗?【时事评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a4-UDbPr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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