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存在
应该是用来除暴安良 对吗?
不谈对错 只谈利弊
当大多数的人被法律引导而奉公守法
安居乐业 不把利益建构在他人痛苦上时
民脂民膏的产量自然会多
在贫富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互通有无 就能创造富足的社会
但这就是难以维持的理想
如果法律没办法约束过份争夺利益的人
贫富差距就会拉开
被剥夺基本生存权的人就会变多
这些人为了生存变得没得选择
因为自己的生命受不到重视
也开始觉得不必重视他人的生命财产自由与安全
那些都应该摆在自己的生存之后
其实合情合理
于是铤而走险 偷抢拐骗
成则食髓知味
败则走入监狱
反正法律会把他们当人看
大剌剌的成为纳税人供养的负累
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出狱了 这些人大部分除了偷抢拐骗
还是不愿意做正行 为了生存
就去偷更大的 抢更大的 拐骗更大的利益
这样的法律算是正义吗?
一清专案 完成了正义吗?
还是把社会问题培养的更大尾?
治安走到今天
司法已经失去制衡恶势力的基本实力
远水救不了近火
恶徒可以为所欲为
反正就算被抓了
不管什么借口 法官都会采信
我请问以后要卑微的老师们怎么教下一代学生?
学生自己会看电视
自己会看到犯法的结果
有些东西不用老师教
他们也看的懂的
反正暴力就是权力
只要依仗暴力 什么都可以乱搞
旁观者也不敢多嘴
谁让仰仗暴力的人听了不高兴
就是准备死在不会被留下证据的地方
新闻是不会报的
让台湾变成一个
不能让聪明女人自在快乐说话的地方
当女人们不再相信法律
多数台湾人还觉得这样很好....是吗?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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