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来说真实情况应该是满16岁少年可以跟任何16岁以上人士性交不可以裸露
这种法律是不是有明显矛盾
为什么不直接禁止18-16岁的性交权利
要留漏洞空间?
台北市警察局妇幼大队
https://wcp.police.gov.taipei/cp.aspx?n=58E5DA95D6F192D6
性自主权-以 16岁为界
1、满16岁男女有性自主权,可自己决定是否要与他人发生性行为。
个人觉得要不要干脆修法禁止18岁以下性交阿
要保护儿少就保护的彻底一点
16岁不能性幻想裸露 却可以性交干泡
台湾法律就这样玩半套的喔
为什么不直接禁止16岁以上性交 制造模糊空间
YOTUBE上对枪击游戏血腥影片 虐杀 也不设18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o-ae5xKk0w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v2jeZLrC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