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sxass (包å)
2024-02-04 21:04:21※ 引述《kcboy123 (噜啦啦大帅哥)》之铭言:
: 小弟我是今天才知道基隆NET事件的
: 看了一下懒人包,实在是觉得很扯,都2024年了,而且台湾还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
: 居然还会发生这种政府带头违反法律的事
: 我比较好奇的一点,假设NET拿市政府没办法,至少可以把自己花钱盖的建筑物拆光吧?
: 不然自己花几亿盖的建筑物,要白白送给别人吗?
再讲一次
这次纠纷的起源是 林市府跟大日签了 5+3+2年的 OT合约
但是转头 大日去跟NET签了 十年ROT合约 让NET吐钱盖
政府还默认了
那....不管你OT 还是 ROT 终究要T回市府的
如果不T 甚至拆掉 你凭什么在不用招标、不用付土地钱、用公家地
改建建物营业?
现在这栋建物产权未登记
上篇大律师直接质疑 为什么市府可以在产权不明的状况下招标(给微风的)
但是他却不说 为什么NET可以在产权不明的状况下 租给现在的租客
大律师要算一下 怎么样才能达成客户的最大利益
是要挟势(玉石俱焚的势)与微风签张有利的合约
放弃跟市府讨 专心面对骗你的大日
还是要主张建物所有权 甚至拆了玉石俱焚 面对无法T回市府的赔偿
+现有承租户的赔偿
和 未招标 未付土地款 用公家地盖私有建物营业的不当利益所得等 官司成本?
还有跟官斗所付出的成本(包含未来要不要接政府生意)
这对律师来说 有诉讼有案子接应该很高兴
至于拆锁问题
对谢市府来说 不痛不痒
拆的是往三楼四楼的锁
NET自己的店面在1楼 已经点交完成了
现在楼上租户都已经跟微风换约
虽然没有说明 但是理论上楼上租户认了换房东之事 应该不会反对换锁
那..身为房东 在租户同意下换了锁 你要房仲同意吗?
这房仲还没跟你签 转一手跟别人签的
顶多赔你锁的钱
微风问题比较严重 拖到他 不仅微风的赔偿金比较高(市府签约的)还必输
改建地下停车场也要时间
谢大概希望两年后选举 停车场+天桥一起剪彩
反正现在入侵的案子 的起源事由所有权之争 应该会并案处理
这官司一打好几年 换锁入侵小事啦~~
到时候市府所有权官司如果输了 换锁之罪就只是补刀而已
那时 大概谢市长第二任任期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