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鸳反问,“凡是认定不是都主观吗?”她认为,如果10个人中有8个人看起来都像儿少?
或是外观、体态、其他资讯透露角色是儿少,都是不适宜的
只要判断看起来像未成年 通通有罪
还包含虚拟二次元人物
这个认真执行下去 台湾监狱要盖多少?
C洽是不是要在监狱办网聚了?
补充一下 儿少法的标准不是大家认定的那种三头身10岁以下的萝莉喔
卫福部司长的意思是虚拟的18岁以下高中生通通都算
法规名称: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第 38 条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
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