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各位愿意恢复特别权力关系吗?

楼主: SukaBlyat (Noble Wolf)   2024-02-04 16:44:03
这篇是针对儿童犯下杀人案而讨论的。
以下来自考试院文章:
我国特别权力关系继受自德、日两国,在此关系下之公务人员、军
人、学生及受刑人等,其权利若遭受侵害,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救济
;并排除法律保留、司法审查及正当行政程序等原则之适用。然而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权意识的抬头,特别权力关系也出现转变。
简而言之,现在小鬼头会混的这么大尾,是因为我们的大法官觉得
特别权力关系是不合时宜、是过时的玩意儿,因此认为特别权力关
系是威权时代的遗迹。
但目前看来小鬼头好像有越混越大尾的迹象?各位会建议大法官重
新考虑使用特别权力关系约束小屁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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