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 9 条
本法所称建造,系指左列行为:
一、新建:为新建造之建筑物或将原建筑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筑者。
二、增建:于原建筑物增加其面积或高度者。但以过廊与原建筑物连接者,应视为新建。
三、改建:将建筑物之一部分拆除,于原建筑基地范围内改造,而不增高或扩大面积者。
四、修建:建筑物之基础、梁柱、承重墙壁、楼地板、屋架及屋顶,其中任何一种有过半
之修理或变更者。
名词解释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民间机构投资新建并为营运,营运期间届满后,移转该
建设之所有权予政府。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间机构投资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现有建设并
为营运,营运期间届满后,营运权归还政府。
心得
Net取得增建执照,但实际上是属于新建,所以这栋建筑是违建
基隆市府签的是ROT,所以不能取得新建物的所有权
Net拥有违建的所有权,市府无法依ROT合约取得所有权,所以只能叫Net自行拆除或列管
大概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