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IWIN事件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那最常被戏称 "FBI! Open door!" 的美国,
被认定为是世界上最严格的,
但, 上网查询后发现, 事情好像比想像中更复杂。
我查到的部分是这样:
美国的虚拟儿童色情(即虚构创作物)是否违法,
要通过米勒测试, 来决定是否“淫秽”;
如果不属于淫秽, 那么是无罪;
如果属于淫秽, 那么是性侵害儿童的超重罪。
这里的“淫秽”就很奇怪, 有不淫秽的色情产品吗?
好像还真有, 而且即使是A片, 也必须符合这个测试,
否则也是有罪的。只是适用别条法律。
然后不同州, 对淫秽的定义可能还不同。
那么想请教的是, 我的认知有没有错?
还有, 什么程度才算淫秽?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