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发了一篇文 通篇看完重点0
到现在iWin还是没有解释禁止虚拟图片跟保护儿少的关联性在哪
或许这个问题我们不应该怪iWin
因为
主管机关、专家学者、民间团体
没有任何一个有提出科学数据解释
禁止虚拟图片跟保护儿少的关联性在哪
这些"专家"仅凭主观的歧视就违法滥权限制人民自由
要知道图片创作是受财产权保护 而不是受人权保护
儿少法不是在于保护财产权而是 儿少人权才对
禁止虚拟创作不仅无助于保护儿少
甚至根据各地对虚拟创作的限制跟各儿少性犯罪率来看
限制虚拟创作可能有害于对儿少性犯罪的保护
在此强烈要求iWin不要企图让台湾变成性犯罪之岛
另一方面 无限的扩张对色情的认定只会是徒劳无功
性欲是人类的天性
一昧的禁止而不使其适当的宣泄
只会使其发生不幸的后果
看看一些性观念愈加保守的国家
反倒性犯罪率愈加地高
禁止色情只会使隐晦的事变得色情
而让事事变得具有色情意义
看看某些严格要求女性蒙面激进国家
甚至只要女性抛头露面便是淫荡
难道我国要渐渐朝着这种风向迈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