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陈昆福
3.完整新闻标题:最新“10大重刑外逃要犯”曝 注销护照追捕殡葬大亨朱国荣
4.完整新闻内文:
为缉捕判决确定案件外逃人犯,确保侦审结果,落实刑罚执行,并避免人犯于境外继续享
受犯罪不法所得或从事诈欺、毒品及枪砲等犯罪,危害我国及他国人民之财产及治安,最
高检察署今(2)日召开“判决确定案件外逃人犯注销护照精进作为”研商会议,邀请全
国一、二审检察机关、外交部、刑事警察局、调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机关,共同研商
判决确定案件外逃人犯注销护照精进作为。
邢泰钊总长表示:“司法机关耗费很多人力、物力查缉重大刑事犯罪,如何在刑事执行的
最后一里路上,将其缉捕回国接受调查,同时兼顾程序正义与比例原则,需要集思广益。
”会中一致决议:判决确定外逃人犯,符合“时”、“刑”、“案”、“逃”4项审查标
准时,各检察机关即可视案情,发函予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废止注销人犯护照,让外逃人犯
无法继续持有我国护照逍遥法外;如属检察官侦查中之个案,由检察官依职权自行裁量。
而“时”、“刑”、“案”、“逃”系指:(一)时(时程):有罪判决确定。(二)刑
(刑度):经宣告有期徒刑逾6月或更重之刑,且未为缓刑宣告。(三)案(重大案件)
:符合“检察机关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注意事项”第2点之重大刑事案件(例如:强制性交
致人于死罪、杀人罪、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罪而数量达1千公克以上者等罪),
或“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注意事项”第2点所列之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例如:
伪造货币罪、证交法内线交易罪、非常规交易罪等)。(四)逃(外逃):尚未执行或执
行未毕,且经通缉并外逃者。
最高检察署依据“时”、“刑”、“案”、“逃”4项审查标准,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
要犯名单,立即办理废止并注销其护照,其中包括经判处无期徒刑确定之运输毒品要犯、
反复境外从事电信诈欺机房之要犯等,将由各案件执行之地方检察署今日立即发函废止注
销外逃人犯护照。
一、依该原则,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单出炉
(一)杨振昌,判处无期徒刑确定,运输第一级海洛因纯质净重2,066.12公克,危害社会
治安重大,后出境至柬埔寨。
(二)许教华,判处无期徒刑确定,运输第一级海洛因净重3,512.5公克,纯质净重
3,011.27公克,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香港。
(三)郑文源,判处有期徒刑13年6月确定,设局诈赌掳人勒赎新台币(下同)300万,被
害人1人,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澳门。
(四)陈建佑,判处有期徒刑23年2月确定,涉窃盗、抢夺及持刀强盗,专挑女子下手,
使被害女子受伤,被害人多达9人,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中国大陆。
(五)王欣逸,判处有期徒刑17年3月确定,伙同另2名共犯持铝棒、西瓜刀等攻击被害人
1人致死,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上海。
(六)林政豪,判处有期徒刑16年确定,伙同另2名共犯持铝棒、西瓜刀等攻击被害人1人
致死,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后出境至上海。
(七)陈金龙,判处有期徒刑14年8月确定,判决没收犯罪所得高达6亿5,498万8,142元,
危害社会经济秩序重大,后出境至老挝。
(八)林和男,判处有期徒刑22年确定,系“台中县乡镇市民代表会主席联系会”顾问,
与市民代表会主席等公务员多次共同犯经办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判决没收犯罪所得共579
万元,严重侵害国家法益,后出境至香港。
(九)钟毅锦,判处有期徒刑5年10月确定,跨境电信诈欺机房案,集团诈得逾数千万元
,被害人13人,危害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重大,后出境至吉隆坡。
(十)蔡明炎,判处有期徒刑4年4月确定,跨境电信诈欺机房案,专对中国大陆民众实施
犯罪,不法利得总金额高达人民币274万4,400元,危害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重大,后出境
至柬埔寨。
最高检察署持续清查第二波判决确定外逃要犯名单,下周发函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废止并
注销护照,从各方面着手,希望能够尽快缉捕回国执行。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02/2677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