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傻眼!赴警局报案反遭诈骗 警察变诈欺犯8

楼主: ETTom (喵)   2024-01-31 13:11:18
※ 引述《chadmu (嘘之收集者查德姆)》之铭言:
: 傻眼!赴警局报案反遭诈骗 警察变诈欺犯8人受害
: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高雄市警局三民第二分局一名王姓员警,2022年在职期间诈骗
: 2位民众,得手18万8000元,其中一名被害人还是前往警局报案的民众,未料王员离职后
: ,又以类似手法骗了6人。刑事部分,王员被依诈欺罪判刑1年4月,行政部分,惩戒法院
: 日前判他休职2年。
: 判决指出,王员2022年任职三民第二分局警备队期间,结识一名前来报案的黄姓被害人,
: 王员佯称由其代为操作博弈网站可保证获利,骗黄男汇款5万元,而后又佯称要缴交2万
: 5000元转成正式会员才能将先前的获利领回,他可帮忙出4000元,再骗得2万1000元,前
: 后共得手7万1000元。
: 王员上ptt结识另一名黄姓网友,佯称可以优惠价1万8000元购买粉色iphone,买多支还有
: 折扣,骗黄男汇款7次,诈得11万7000元。而后王员离职,又用类似手法诈骗6位被害人。
: 刑事部分,高雄地院认定王员触犯诈欺取财罪刑,定应执行1年4月刑确定;高雄市政府再
: 把全案移请惩戒法院审理。
: 惩戒法院指出,王员身为警察,竟视诚信如无物,先后对不同被害人屡施诈术,金额又非
: 戋戋之数,严重损害政府信誉,为维持公务纪律,有惩戒必要。
: 惩戒法院表示,王员承诺赔偿2位黄姓被害人,却未履行,辞职之后,又以警察服务证照
: 片向其他被害人诈取财物,影响机关信誉,审酌诈欺取财次数、被害人人数、诈得金额、
: 调解结果后,判休职2年,可上诉。
: ☆自由时报电子报提醒您,防诈骗专线︰165,报案专线︰110☆
: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4567556
看到这个新闻我认真想问,这判决是认真的吗?
所谓的惩戒法院判决休职真的是我想的那种休职吗,
结果去google一下,虽然没找到判决书,但是得到以下内容,
首先利用职权诈骗这件事:
根据 贪污治罪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六千万元以下罚金:
一、意图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违背法令收募税捐或公债者。
二、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以诈术使人将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对于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你没按照贪污去判决而是以诈欺罪就算了,
毕竟可能不是利用职务上的机会。
但居然只判休职而非撤职?
google找到的内容是:
休职是“休其现职”,停发薪给,不得转其他机关任职,期满可复职
重点:
期满可复职
期满可复职
期满可复职
很重要所以说三遍。
一个穿着警察制服,天然有着公信力的机关,
行诈骗之事,结果被判休职两年?
知法犯法没罪加一等,还轻判轻纵...
难怪台湾真的被说诈骗之岛,
难怪警察的另外一种名称叫贼头。
难怪台湾司法越来越不被人民信任。
自己搞出来的真的不能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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