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中弟弟带小女友躲楼梯间亲热 哥哥偷拍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4-01-27 09:48:29
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黄佳琳
3.完整新闻标题:
国中弟弟带小女友躲楼梯间亲热 哥哥偷拍“转大人”判3年10月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林姓男子发现就读国中的弟弟带女友在楼梯间亲热,他手机偷
录弟弟脱女友内裤、摸胸摸下体的激情画面,被少女的学姊看见,将影片上传闺密群组后
外流,林男被法官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判刑3年10月。
判决指出,2022年2月某日下午,就读大学的林姓男子回家时,在住家大楼楼梯间,看见
弟弟和女友正在亲热,当时林男弟弟(另案审理)忍不住把女友内裤直街脱掉,伸手抚摸
女友的胸部和下体,两人交缠的画面让林男起色心,拿起手机偷偷录下弟弟“转大人”的
过程。
由于林男和少女的学姊认识,学姊某日查看林男手机时见到影片,偷偷把影片上传到闺密
群组,还留言批评“内有白痴”、“可怜、少女很丑”,其他闺密则回应“笑死,祝他早
日被绿”。事后影片外流,在校园内传开,少女发现后报警提告。
高雄地院审理时,林男辩称不知道少女未满18岁。林男的辩护律师也说,林男领有轻度身
心障碍证明,与一般人之认知能力有落差,少女当时打扮成熟,林男行为时确实不知少女
未满18岁。
但少女的学姊出庭作证表示,她和她的哥哥和林家兄弟都认识,林男明明知道她是国二生
,怎么会不知道少女是国一生。少女2名同校同学也证称,少女和她常常穿制服去找林男
,制服上面有绣学号,林男不可能不知道少女的年纪。
法官认为,林男弟弟与少女既然是男女朋友,哥哥对少女的年纪、就读学校理应了若指掌
,审酌相关证人证词,认定林男应知少女未满18岁;且林男不论于警询、侦讯或开庭审理
过程,均能正确了解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回答,虽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但仍无碍于
其理解日常会话及学校生活等事情,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3年10月,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6280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