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全台首宗!“诈房”集团很会演 被害人房

楼主: bbcer   2024-01-27 09:31:40
觉得还有一件事,可以立即改善
目前很多公家文件寄送,包括司法机关
都还是默认会寄到户籍地址,
但事实就是,很多人因为工作求学家庭因素,
平时不会住在户籍地,
造成像之前有房客利用房东户籍设在租屋处,
取得相关公家文件,进行债权诈房,
只要在户政事务所的个人资料里,
设立一个(最新)(信件)通讯地址
改变所有的公家文件寄送,包括司法机关,
都寄到这个户政里的(最新)(信件)通讯地址,
而不是寄到"户籍地址",
然后要限制该通讯地址,
只有本人亲自持双证件,才可以变更,
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变更,
公文信随户政(最新)(信件)通讯地址走,
而且有户政人员把关地址变更,
这样你我的公文信件才不会容易被他人取得,
※ 引述《kensmile (高雄很赞)》之铭言:
: 都什么年代了这种假债权可以直接过户
: 台湾法律还停留在50年前
: 司法改革,地政改革弱到爆
: 债权强制执行房地产要过户
: 法院传唤屋主确认很难吗
: 在日本香港连中国都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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