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台北女遭挖眼+刀砍!法官认“不算杀

楼主: k44754 (9527)   2024-01-23 17:00:02
※ 引述《zxc2331189 (阿拉花瓜)》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刘人豪
: 3.完整新闻标题:
: 独/台北女遭挖眼+刀砍!法官认“不算杀人” 检2理由上诉
: 4.完整新闻内文:
: 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期间,北市一名56岁王姓女子,看到32岁陈姓女子搭电梯时

: 戴口罩出言提醒,没想到遭陈女压制在地徒手挖眼,持美工刀猛力砍刺,台北地院依伤

: 罪,将陈女轻处8月有期徒刑。对此,王女向《ETtoday新闻云》表示已经上诉,而检察

: 上诉的2个理由也曝光。
: 该起事件发生于2021年10月15日,王女搭乘电梯下楼时,好意提醒首次见面的陈姓女住

: 戴好口罩,没想到电梯抵达1楼时,她一走出电梯就遭陈女强压在地。王女回忆,当时

: 女喊著:“要让妳死、让妳后悔”,同时用手指挖她的眼睛、持美工刀砍杀她全身。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946/d5946351.jpg
: ▲警方到场拉开陈女,陈女仍冲去踢踹全身是伤的被害人。(资料照/记者张君豪翻摄

: 王女表示,当时现场仅有她、陈女、大楼管理员、报案的男店员和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住

: ,大家目睹后都吓傻不敢靠近,隔壁一名男店员看到后立刻报警,而送医后,她脖子、

: 部、大腿等多处明显刀伤,缝了好几十针,眼睛也红肿出血,后来才得知,行凶的陈女

: 天就获得交保,只能愤怒地上《爆料公社》PO文,质疑“台湾要再死人才会被重视吗”

: “可以严办女嫌犯吗?”
: 事后台北地检署依杀人未遂罪起诉陈女,并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

: 陈女确有杀人之意,在面临伸手阻挡时,会将持刀之手加压以突破阻挡向要害切割,或

: 王女无法阻挡或挣脱而已呈现趴姿时,迳朝王女颈部割喉,而王女最深的伤口仅0.5公

: ,且喉咙部位亦无任何伤痕,女所受伤势并未严重到危及生命,难谓陈女下手时有杀人

: 不确定故意。认为陈女没有杀人犯意,并不构成杀人未遂,改依伤害罪判处8月有期徒

: 。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946/e5946352.jpg
: ▲台北地院判决非以杀人未遂量刑,而是以伤害罪处陈女8月有期徒刑。(资料照/记

: 张君豪翻摄)
: 对此,王女向《ETtoday新闻云》表示,当时事发后房东就把房子收回不租给陈女,一

: 结果出炉后,律师已请检察官依法上诉,并表示检察官提出两个理由,认为原审认事用

: 有误,其一是王女右大腿、左大腿、脸部皆有刀伤,其中脸部刀伤位于眼部近太阳穴位

: ,为人身要害,稍有偏移即有失明乃至危害生命危险,腿部伤口则于大腿动脉附近,伤

: 深邃迄今疤痕未愈,自应认有危害生命之危险性。
: 第二则是王女因此事件生活变,须接受心理治疗,陈女仅于审判中口头表示愿意致歉,

: 别无实质道歉行为,至今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犯后态度实属恶劣,原审仅处8个月有

: 徒刑,显然过轻而失允当。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23/2669701.htm
: 6.备注:
: 谢谢法官 重判8个月
所以各位知道鬼岛法律人有多乱源了吧
检察官跟法官两者还都会是乱源!!
像这新闻
检察官用以杀人未遂起诉
结果法官认为单纯是伤害罪,没事儿~~
又或者像向心夫妇案
北检原先用共谍的罪名
怕搞不成还再追加个洗钱罪名来
“洗钱案是先起诉再调查”
鬼岛的司法乱源就是这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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