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地院警告不能提割颈案“干哥干妹”

楼主: Dinenger (低能兒)   2024-01-20 00:51:53
我个人认为
虽然罪行重大
但儿少法
有其必要
不能因为个案
而抹煞掉此法的良善立意
如果今天
因为特殊个案
就公然挑战儿少法
那以后
很可怕
假如今天
有个八卦萝莉控
暗恋12岁小女孩
告白失败
得不到就要毁掉她
跟踪偷拍
散布个人资讯
还有偷拍她骑脚踏车的内裤走光照
想想就
令人头皮发麻
所以
大家就不要添乱了
这一点都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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