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北市男骂警“你好臭”竟获判无罪 法官勘验影片:是事实描述
4.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陈姓男子因在内湖警分局文德派出所前咆哮,被警员驱离时仍持续叫嚣,郭姓员警制
止他时,陈竟脱口骂:“你好臭喔”,事后被依妨害公务罪起诉。法院审理时,陈男否认
有辱骂意思,是因为警察身上汗臭味真的很重,法官勘验影片后,认当时烈日炙烤,众人
又是大声嘶吼,情绪激动,发出刺鼻汗臭味,属情理知常,认定陈男只是描述事实,非轻
蔑员警,故判无罪。
判决指出,去年7月11日中午,陈男受委托协商债务事赴文德派出所,因在值班台前大声
咆哮,被警员驱离后,仍在派出所外与警叫嚣、咆哮且推挤,并辱骂执行驱离勤务的郭姓
员警“你好臭喔”,使郭员感到难堪,陈男遭其他员警压制后,还对在场员警辱骂脏话。
侦查时,陈男坚决否认并称,对警察说“你好臭”,是因为他们身上的汗臭味真的很重,
并不是要辱骂警察的意思,因为自己对味道很敏感,就是单纯形容警察身上的汗味很重。
法官勘验影片时,发现陈男当下额头冒汗,显见当时正是艳阳高照大热天;而烈日当下,
陈男及多位员警在派出所前发生口角争执,既是烈日炙烤,众人又是大声撕吼,情绪激动
,在场人员因而汗流浃背,满身大汗,甚至散发出刺鼻汗臭味,也是情理之常。
法官认,陈男对靠近他的郭姓员警口说“你好臭”,充其量,只能认为他在公共场合还有
他人在场情况下,描述靠近他的员警散发出不好闻的味道,非常不礼貌,这样的言论,仅
是事实描述,抒发自己的感受,并非谩骂嘲弄或是轻蔑该员警人格之词,难构成公然侮辱
要件。
至于,陈男疑有骂三字经,经检视密录器影像,声音没有很清楚,而证人也指出,当时现
场很乱并无听见脏话,法官也判陈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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