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肄业生啪啪啪小女友 25万结婚聘金分期付仍遭判
联合报/ 记者陈恩惠/桃园即时报导
胡姓男子经常与爸爸去访友,认识友人家当时就读国小的女儿,觉得女孩长得像洋娃娃令
他心动,前年7月女孩上国中后,2人私下默认成为男女朋友,交往不过3个月,胡男忍不
住带着小女友偷尝禁果,对方爸爸得知气得提告,胡表达“彼此相爱,待少女一成年就结
婚,同时将分期给付25万元聘金”,桃园地院审结,仍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处徒刑1
年8月,本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余岁大学肄业的胡男,平日与爸爸同住,由于经常与爸爸一起前往少女家作
客,因而从少女国小时双双就熟识,2人于2022年7月12日交往成为男女朋友,胡男明知少
女是个未满14岁的女子,性自主决定权尚未臻成熟,竟基于对于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的犯
意,于2022年10月23日上午11点,在胡男位于桃园市中坜区住处房间内,未违反少女意愿
的情形下,发生超友谊关系,对少女性交1次得逞。
法院调查,认为胡男明知少女是未满14岁女子,性观念未臻成熟,欠缺完全的性自主判断
能力,仍与她发生性关系,不过双方于案发时是男女朋友关系,经少女明确表示同意后,
胡才带着少女滚床单,其犯罪情节与其他并非建立在彼此相爱基础,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
的犯行有别。
法官认为,胡男犯后始终坦承犯行,与少女及其父达成等少女成年后结婚的共识,并已经
开始分期给付聘金25万元,且少女警询时就表示不愿对胡提告,于法院准备程序中也为他
请求从轻量刑,足见被告已获少女及其父谅解,堪认被告尚知悔悟,积极设法弥补自身过
错。
法官审酌,被告胡男明知少女与他交往时未满14岁,思虑未臻成熟,对于性行为欠缺完全
之自主判断能力,竟未能克制自身性欲,于未违反少女意愿下而发生性关系,考量他犯后
始终坦承犯行,且有与少女结婚的规划,也提出聘金正分期给付中,犯后态度尚佳,量处
主文之刑,由于胡男年少时曾担任提款车手被判刑,因此不予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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